韶关严查扶贫腐败和作风问题 现已通报4起典型案例

05.04.2018  11:27

  广州日报韶关讯  (全媒体记者卜瑜  通讯员韶纪宣)记者昨天从韶关市纪委获悉,2017年以来,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韶关市纪委决定通报将4起典型案例。

   贪污私分扶贫资金被处分

  翁源县周陂镇藤山村原“两委”干部贪污扶贫资金等问题。2013年~2015年,翁源县周陂镇藤山村原“两委”干部张某帮、张某珍、张某花、罗某平、华某良等5人共同贪污并私分灾后重建家园补助资金和农村低收入困难户住房危房改造补助金共30万元。其中张某帮、张某珍、罗某平、华某良每人各分得3.57万元,张某花分得3.37万元。

  此外,他们还存在通过虚报种粮面积骗取国家种粮补贴共计17.52万元的问题。去年8月~12月,上述5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5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4年春节前,乐昌市坪石镇新岩下村原“两委”干部范某忠、邓某华、李某清、范某生、罗某梅等5人私分扶贫单位春节慰问金1万元,每人各分得0.2万元。2013年~2016年,范某忠、邓某华、李某清3人侵占并私分扶贫公路建设项目资金和扶贫单位扶贫资金共6.31万元。2014年至2015年,邓某华骗取农村低收入困难户住房危房改造补助金4.5万元。此外,范某生、罗某梅还存在违规收受他人财物的问题。2017年9月~12月,范某忠、邓某华、李某清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3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范某生、罗某梅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有4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党委委员侯某娇、副主任科员周某娣和民政员张某起对低保工作监管不力、审核不严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侯某娇、周某娣和张某起3人在开展低保户核查工作中不仔细、不到位,未能掌握低保户家庭收入等情况变化,致使已不符合条件的5户低保户多领取低保金共5.99万元。去年10月,侯某娇、周某娣、张某起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南雄市南亩镇芙蓉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主任郭某阳优亲厚友,为他人骗取农村低收入困难户住房危房改造补助金。2015年,郭某阳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用他人新建的住房为其2位朋友分别骗取1.85万元农村低收入困难户住房危房改造补助金。2017年11月,郭某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韶关市纪委指出,扶贫攻坚是今年韶关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过硬的作风打好脱贫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