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仁化警方打掉非法集资团伙 涉案额达470万元

26.07.2016  14:38

15%至24%的年利息,中间介绍人提成10%,业务人员还得从中提成42%,层层高额回报的集资让不少人以为天上掉馅饼了,该非法集资团伙在短短的5个月的时间里,就在韶关市多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470万元。

7月24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叶某霞、陈某钦被韶关仁化警方依法执行逮捕。

今年6月,韶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叶某霞、陈某钦有在本市非法集资的嫌疑,后韶关市局指定仁化警方侦办该案,仁化经侦民警经多方调查和跨省取证后,认定叶某霞、陈某钦违法犯罪事实存在,逐对该案立案侦查,经侦民警经多方布控先后抓获嫌疑人叶某霞、陈某钦。

经查,2015年10月,家住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兴业县某镇的自由择业者陈某钦,经人介绍认识了江西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叶某霞,叶以公司更新设备、购买新生产线生产锂电池产品为由,与陈商定来韶关成立一个公司,专门向社会“筹集”资金,俩人同时商定公司成立后,由陈某钦任市场部经理,组建团队向社会吸收公众存款,团队从每笔存款中提成42%作业务经费和分红,介绍人从每笔存款中提成10%作好处费。

2015年12月3日,叶某霞等人的“劲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正式在韶关市区浈江区北江北路的某大厦A单元成立。据民警事后调查,其所办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不包含吸收公众存款,但他们却斗胆挂羊头卖狗肉,通过派发传单、开会聚餐及客户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中老年人进行宣传,以存款期限不同分别给予顾客15%至24%的高额年利息为诱饵公开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从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期间,经民警查实的存款共计资金达470万。

该案中,在非法集资的运作中层层高额回报已占据总存款三分之二多,什么项目能有这样的偿还能力?明眼人一看便知,可还是有不少人“中枪”,这不得不令人深思,更令人费解的是警方打掉这个非法集资团伙后,不少事主仍致电公安机关办案民警替犯罪嫌疑人求情,要求公安机关释放犯罪嫌疑人,担心存款打水漂,他们至此仍蒙在鼓里,未能明白个中原由。

仁化警方表示,下一步将尽最大努力追缴本案中的赃款,尽最大努力挽回群众的损失,同时温馨提示善良人们,别再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了,如真“见到”也要绕道而行,并就近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曾文光 编辑:布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