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荣获 “党员示范岗”称号

17.02.2017  16:01

近日,韶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韶关市法律援助处)被韶关市直机关工委授予“党员示范岗”标牌。

韶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自开展“双争双促”主题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以来,以“便民、利民、为民”为服务宗旨,紧紧围绕转变作风、提高效能的要求,努力打造市行政服务中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党的先进性形象的“示范窗口”。通过学党章、讲党课、座谈会、撰写心得等方式,促使中心工作人员钻研本职工作业务,有效提升岗位技能和业务水平。工作中落实党员挂牌服务制度,主动接受办事群众的监督;安排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在窗口接待咨询,严格实行法律助案件受理登记制度,压缩审批时限。通过电视公益广告、网络、公共场所张贴海报等方式公开中心咨询电话,畅通人民群众法律咨询、法援申请渠道,把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

据悉, 2016年韶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11件,解答群众咨询1291人次,收到群众赠送的锦旗6面。

来源:韶关市司法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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