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妇联举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会

04.07.2014  19:13

  6月25日下午,韶关市妇联举办集中学习会,重点学习《习近平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论述摘编》第二、三部分内容。韶关市妇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学习。
  《摘编》第二、三部分摘录了习近平同志对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总要求作出的深刻阐述。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习近平同志指出,贯彻落实好中央要求,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好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是“四个进一步”,即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主要任务是聚焦作风建设,反“四风”,即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就是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这四个方面的要求概括起来,就是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市妇联主席、党组书记邢丽和市妇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一起进行了认真学习。她要求,市妇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认认真真学、原原本本学、结合实际学、分层分类学,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推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韶关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