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

30.07.2014  14:12

  2014年4月,广东省韶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到曲江区罗坑镇专题调研《广东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下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在听取该市民族宗教局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汇报后,提出要提高对贯彻落实《条例》重要性的认识、加大散居少数民族地区资金投入、加大对散居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持等建议。为认真做好该市人大建议的办理工作,7月21日,韶关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听取各县(市、区)和相关单位意见,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邓彩虹主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赵卫东通报了有关情况。
  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在调研报告中反映了该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工作面临的问题:一是少数单位和领导对新形势下保障散居少数民族权益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二是“两缺”少数民族生活出路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民生问题亟待解决;三是散居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依然突出,用水、用电、广播电视等生活基本设施依然没有达到户户通。
  针对上述问题,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分别说明了有关情况,并发表意见和建议。一致表示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建议,在职责范围内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条例》。
  (供稿:韶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编辑:民族工作一处•余森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