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日报》:简化手续 纳税人享改革红利
07.06.2016 20:06
本文来源: 国家税务局
(《韶关日报》2016.6.6)记者日前从市国税局了解到,虽然在前期广泛的宣传和培训之后,纳税人进入营改增的节奏较快,但还有些细节不是特别清楚,尤其是可抵扣项的界定。为此,市国税局的工作人员专门提醒,防伪税控设备费用可抵减增值税,而且5月至7月期间需要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可在网上勾选,不需要再到办税大厅办理认证。
据介绍,为了减轻纳税人的负担,营改增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可凭发票全额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不同于进项税额抵扣,此处可以抵减的是价税合计金额)。往后每年应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也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此外,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一般纳税人,可在纳税申报期限二天前自行登陆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勾选、确认所属期5月份需要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已勾选、确认的发票可在6月份申报进项抵扣,无需排队办理发票扫描认证。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本月发票勾选、确认的最后操作时限为6月25日。
编辑:裘蕾本文来源: 国家税务局
07.06.2016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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