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猎豹”行动显神威 违法车辆无所遁形

24.02.2017  12:07

近日,韶关新丰大队机动组民警查处2台多次违法未处理车辆,从而使该类车辆无所遁形,有效地打击了重点车辆违法行为的嚣张气焰。

2月23日上午09时50分,韶关新丰大队机动组民警李伟平带领辅警在105国道车田路口巡逻监控时,李民警对前方行驶而来的一辆车牌号为粤FFQ189的小型轿车拦截下,要求车主出示相关证件,车主神色慌张仅提供该车的行驶证,未能提供车主驾驶证,后通过民警在交通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得知该车辆有三十多宗违章未处理。对于这案件存在多个疑点,李民警立即将其传唤到大队作进一步调查。经讯问,杨某凡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车辆多次违法未处理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省条例》第62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杨某凡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作出罚款壹仟伍佰元处罚。此外,2月20日机动组民警在人民西路老黄磜路口查扣一台面包车粤XX1255,经查询得知,该车有六十二条违法行为未处理。

对两台多次违法未处理的车辆,约束车主将全部违法行为予以消除。

(周燕辉 编辑:罐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