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降雨致韶关等11市局部地区遭受洪涝灾害

16.06.2016  00:30
  6月13日以来,粤东、粤北、珠江三角洲中北部市县先后出现了大雨到暴雨局地大暴雨,导致韶关等地局部地区遭受洪涝灾害。据统计,截至6月15日15时,强降雨造成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东莞、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1市23个县(市、区)、134个乡镇(街道)受灾,受灾人口23.95万人,因雷击死亡2人(揭阳市惠来县、潮州市饶平县各1人),转移安置3071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5.57千公顷,倒塌房屋327间,直接经济损失2.38亿元。
  根据《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省民政厅于6月15日11时启动救灾预警响应,并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高度重视暴雨洪涝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积极协助转移安置避灾、避险人员,加强应急值守以及抓好灾害救助准备工作。灾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救灾工作,民政部门积极做好因灾死亡人员家属抚慰工作,及时向受灾群众发放帐篷、衣被、水、食物等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