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让法律阳光温暖百姓心房
曾在韶关某酒店从事服务员工作长达10年之久的谢某,于去年8月21日自行离职后,因与用人单位就社保补缴问题产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双方走上法庭。
无可奈何的谢某向市法律援助处申请提供法律援助。市法律援助处承办律师结合案件情况,引导当事人谢某收集有力证据,巧妙运用证据规则,准确适用法律,最终法院案件判决结果支持了受援人谢某的主张,确认了受援人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存续年限。
这只是我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的一个缩影。
公共法律服务让群众得实惠
打官司难,难打官司——这是普通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的感慨。
为了让法律服务阳光温暖更多弱势群体,去年,韶关采取如下措施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调高低收入家庭标准。去年韶关将低收入家庭标准由670元调高为1000元,使得法律援助对象人口覆盖面一下子就超过了20%。
18种特殊人群免经济状况调查。包括工人工资、工伤,还有见义勇为、单亲特困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等18种特殊人群,免经济状况审查,优先提供法律援助。
此外,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去年我市在乐昌、仁化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试点,今年一季度,实现了全市1454个村(社区)全覆盖试点。据统计,去年以来,我市共有16655人享受了公共法律服务。去年,我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76宗,受援人近2000人,在全省欠发达地区居于领先地位。
数据是枯燥的,但群众得到的法律服务实惠却是让人欣喜的。
对此,群众深有体会,而市司法局副局长林育柱也是心感欣慰。“去年我市的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概括起来说,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效:首先是群众得实惠。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公共法律服务,困难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其次是基层干部群众法律信仰逐步树立。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法的现象逐步改变,有事找律师的习惯逐步养成。”林育柱高兴地对记者说。
对此,市律师协会会长王少敬也深有同感,他通过自己的实践总结了八个字:“村居法治,可以安邦”。
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平安是福。
韶关人深深享受了这“福”。
2014年,韶关市群众安全感和公安(政法)工作满意度均位居全省第2位!
韶关的“平安”来之不易。
为打造“平安韶关”,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均等化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李安平任组长的公共安全均等化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全警参与”、“上下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
记者日前在市公安局采访时了解到,去年,全市公共安全均等化工作体现了以下几个“新”:
维稳处突能力有新提升。去年,公安机关共协助化解各类事件苗头206起。严密社会面巡控,实施了公安特警动中备勤和武警联勤联动常态化巡逻机制,重要时段及重要路段确保“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提高了街面见警率。
打击整治效能上新台阶。全市警方深入开展了“六大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成功破获一批大案要案,取得丰硕战果。2014年,全市各类刑事案件总数同比下降5.4%。狠抓治安重点地区、重点问题整治,重点地区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突出违法犯罪势头得到遏制,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两抢一盗”案件同比下降12.6%。
社会治理工作有新进步。全面完成了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新3年(2012-2014年)规划建设,基本实现城区主要街道、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全覆盖。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公共安全均等化的工作部署要求,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加强社会治安巡逻防控,深入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宣传工作,积极推进我市公共安全均等化工作,全力维护好我市社会大局稳定。”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