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采取最严举措坚决打好森林火灾防御战

13.04.2018  11:21
原标题:韶关采取最严举措坚决打好森林火灾防御战

  韶关是粤港澳大湾区的天然生态屏障。童铜韶 摄

  乳源在防火重点路段设立检查站。 钟华 摄

  工作人员向市民介绍防火要点。 李新华 摄

  清明期间,遍布韶关全市各重点林区、山头和进山路口的1662个临时检查站(点),成了一道难以逾越的“屏障”,烟花爆竹等被坚决拒绝进山;韶关市委、市政府和各县市区、镇的督导组通过明察暗访,对各地森林防火情况严格巡查,确保防火措施到位;山边和林中的每座坟、每片坟地都被一一登记造册,并落实盯守责任人,提前在坟周边开设防火隔离带;个别违法野外用火人员被刑拘或行拘并曝光,形成巨大的震慑力……

  清明前后,祭祀、炼山等野外用火活动极易引发山火,给森林保护工作带来严峻挑战。去年底的寒潮造成部分树木干枯,加上今年春节天气干燥,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此,韶关市提早部署,采取了最为严格的森林防火措施,落实“县领导包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山头路口”等举措,广泛宣传发动打响全民森林防火战,狠抓工作落实,严格执行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严禁烧田基杂草、炼山作业、燃放烟花爆竹、烧纸钱等野外用火的规定。与此同时,通过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系列活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文明祭祀、生态安葬,鲜花祭祖、网上扫墓等渐成新风尚。

  由于森林防火工作措施得力,通过管疏结合,清明前后韶关森林防火形势保持平稳,有了火情能及时处置,保持了有火不成灾的良好局面。目前,韶关市各地、各部门正继续严阵以待,坚决防止责任缺位、工作断档,确保队伍不散、干劲不减、措施有力、指挥有序,防火于未燃,并将该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保护好韶关的绿水青山,筑牢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屏障。

  提早部署 层层抓落实到每一个山头和路口

  森林防火责任重大。对此,韶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年初至今,韶关市委、市政府多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直接负责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全面压实县、镇、村三级防火责任,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包干包片制度,将责任细化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确保每一个区域、每一个山头都有专人巡查、专人负责、专人监管。

  2月28日,韶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下发《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就全市春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彻底排查火灾隐患,要对山边和林中坟墓进行全面摸底,登记造册,要将每座坟、每片坟地盯守工作落实到镇、村干部具体人身上,提前在坟周边开设防火隔离带,排除隐患。

  针对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存在的问题,韶关市委、市政府3月24日又连续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野外火源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对落实“县领导包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山头路口”等提出了具体严格的要求。3月25日前市、县、镇各级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全市各县(市、区)全部发布了《禁火令》。

  强化宣传 将防火规定和知识传达到每家每户

  韶关市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森林防火的第一道防线来抓,通过广泛宣传发动,让森林防火宣传入户入心。全市各县市区全部印发了文明祭祀倡议书、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所有镇、村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镇、村干部和护林员走村入户发放禁火令和宣传单,面对面宣传,逐家逐户签字。

  4月2日,韶关市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野外用火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4月3日前召开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森林防火有关文件精神,干部职工带头执行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严禁烧田基杂草、炼山作业、燃放烟花爆竹、烧纸钱等野外用火的规定,严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禁火令,率先垂范,带头移风易俗,并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教育好家人亲属,引导好父老乡亲。

  据统计,清明期间韶关全市出动51800人次,印发禁火令77.7万份,印发各类宣传单张77.8万份,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20.3万份,印发文明祭祀倡议书26.2万份,镇、村悬挂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标语3.2万条。此外,通过宣传车、LED显示屏、广播电视、宣传栏、召开各种会议等方式,韶关市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到“电视天天讲、短信天天发、宣传车天天跑、护林员天天巡”,切实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狠抓落实 强化监管巡查做到防火于“未燃

  为确保防火工作落到实处,韶关市由市委督导组牵头,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入村到户暗访的方式,先后于3月13日、4月3日组织对各县(市、区)及重点镇展开督导。3月22日,韶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成员单位分成10个小组,均由局长带队,对各地春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部署、宣传氛围营造、重点地段隐患治理及人员盯守、禁火令及宣传资料发放、临时检查站开设等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各县、市、区也纷纷成立由四套领导班子带队组成的督导组,对各镇、村防火情况进行拉网式督导和巡查。

  3月下旬,韶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镇、村森林防火工作落实为重点,对县(市、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督查指导。市林业局从3月26日至4月7日停止休假,成立10个暗访小组,对镇、村全时段实施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当日反馈市政府,由市政府责令各县(市、区)政府马上整改。3月30日下发《关于清明节期间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专题督查情况的通报》,将督查情况通报全市,全部曝光。

  针对实地督查中发现的问题,3月29日,韶关市制定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各地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制,创新野外火源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加强护林和消防队伍、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上新台阶。

  清明期间及前后,韶关全市设立了临时检查站(点)1662个,出动51800人次,劝导和制止群众携带鞭炮、香烛、纸钱等祭品进入,严禁一切火种火源入山。各地还纷纷动员机关干部放弃休息,上路入山进行动态巡查,在整个清明假期,每天都有过万名党员干部、护林员及志愿者参与,确保每一个区域、每个重要路口、每个卡口、每一个山头,都有专人巡山、专人负责、专人监管,以临战状态做好防火工作。

  依法严惩 对违规用火者严惩并曝光形成震慑力

  韶关市要求,公安机关要从严从重从快立案查处各类森林火灾案件,依法严惩森林火灾肇事者,坚决将其绳之以法,切实体现法律威严。对森林防火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要加大工作约谈力度,对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玩忽职守致使森林火灾频繁发生的,要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纪律检察机关严肃处理。与此同时,加大对火灾肇事者和违规责任人的曝光力度,提升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

  为做到令行禁止,确保禁火令落到实处,清明节前,乐昌、新丰、仁化等地对个别违法野外用火者进行了严肃惩处并曝光,对违规用火者形成了巨大的震慑力。4月1日13时许,仁化森林公安分局民警在巡查中发现,周田镇上道村屋后背山场上发生山火。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处警,经调查,山火系由上道村村民杨某平及家族一行5人在山场拜祭祖坟的过程中引起,杨某平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3月份,乐昌市有4人因违规用火被公安机关拘留,其中1人涉嫌失火罪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新丰县对2月份、3月份发生的5宗山火案进行了侦破,抓捕追责8人。

  乳源县通过依法公开巡回审理“失火案”,以案释法,用群众“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普法宣传,在有效惩戒警示其他犯罪行为发生的同时,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的普遍好评。

  移风易俗 将鞭炮换成鲜花积极倡导文明祭祀

  围绕“倡导文明祭扫·推动移风易俗”的主题,连日来,韶关市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各种方式引导广大市民群众用更加文明的方式祭奠先人、寄托哀思,使文明祭扫成为社会风尚。

  清明节前,韶关市文明办向全市发出《文明祭祀倡议书》,得到各地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群众的积极响应。韶关市教育局向全市学生及家长发出《倡导文明祭祀守护绿水青山共建善美韶城》倡议,呼吁自觉摒弃烧纸钱、焚花圈、燃鞭炮、烧香点烛等祭祀陋俗,以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经典诵读、网上祭祀、留言哀思等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哀思,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环境。韶关市文化馆举办了“‘善美之城·我们的节日’2018清明诗歌朗诵会”,通过诵读的方式歌颂祖国,传承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文化。韶关市还举行了第17次先人骨灰免费植树活动,各县(市、区)同步组织开展公益性骨灰树葬活动。据了解,自2001年韶关市首次举行公益树葬活动至今,17年来共有2000余位逝者的骨灰伴随绿树回归大自然。

  为了消除火灾隐患,提倡村民文明祭祀,清明节的前一天,南雄市珠玑镇灵潭村出资3000多元购买了2000朵菊花,在检查站点劝导村民们交出鞭炮,换成菊花,受到了广大村民的认可。据了解,近年来南雄市通过深入开展“文明祭奠我先行”活动,推进移风易俗,提倡文明祭扫,引导人们用鲜花、植树等方式表达对家庭先人的怀念之情,推广采用手机短信、网上草木和家庭追思会等方式祭奠,全市已逐渐形成了文明健康的祭祀新风。

  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和引导,文明祭祀在韶关正蔚然成风,鲜花祭祖受到越来越多的市民欢迎。清明节期间,笔者在韶关市多个县、市、区发现,在一座座山坡上,前去祭祖和扫墓的群众虽然络绎不绝,但往年此起彼伏的鞭炮声几乎绝响,很多市民群众都用水果或者鲜花来代替了过去的香烛和纸钱,用文明、节俭、绿色的方式向逝去的亲人寄托哀思。

  韶关是粤港澳大湾区的天然生态屏障

  良好的森林生态是韶关的亮丽名片,也是韶关发展的最大优势之一。韶关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和独特的森林生态系统,是国家重点集体林区、广东的林业大市,生态区位极其重要,是粤港澳大湾区的天然生态屏障,素有“南岭生物基因库”之称。据不完全统计,该市高等植物有2686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有39种;陆生脊椎野生动物有515种,列入国家一级保护的有8种,二级保护的有67种。

  2009年,韶关市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2012年,又被省政府授予了“广东省林业生态市”称号。目前,该市10个县(市、区)均已成功创建“省林业生态县”,2个县还被国家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县”称号。近年来,韶关市以全面贯彻落实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为契机,以交通主干道及“三边”(景区边、江边、城镇边)绿化为抓手,正在全力创建“广东绿色生态第一市”。

  2017年,韶关市扎实推进广东绿色生态第一市建设。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开展了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启动了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规划。完成造林40万亩、森林碳汇造林6.2万亩,完善提升生态景观林带38公里,新增森林公园11个、湿地公园1个。始兴深渡水瑶族乡、乐昌九峰镇、南雄帽子峰镇入选首批“广东省森林小镇”。在全省率先建成森林航空消防基地,有效提升了韶关森林火灾的扑救能力和扑火的安全性。

  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韶关市完成森林碳汇造林155.03万亩,生态景观林带完善提升建设里程511.5公里,乡村绿化美化建设点622个,森林抚育849.18万亩,新增森林公园92个、湿地公园8个。建成各级林业类自然保护区24个,总面积333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75.05%、有林地面积1911万亩、活立木蓄积量9054万立方米,这些反映林业生态建设成果的主要指标均居全省首位。(专题撰文:毕式明 沈明礼 统筹:刘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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