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钢松山7号高炉5日内接连发生两起事故,34人被追责!

04.06.2018  00:38

韶钢松山7号高炉5日内接连发生两起事故,34人被追责!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5”煤气中毒较大事故和“2·9”高温灼烫一般事故警示录

 

2018年2月5日2时56分,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独资设立的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7号高炉发生煤气泄漏事故,事故造成8人死亡、10人受伤。2月9日23时10分,7号高炉1号风口小套发生穿漏喷溅,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

调查认定,“2·5”较大事故的直接原因是2名操作工在未确认7号高炉煤气出口总管G036蝶阀关闭状态且未通知区域人员撤离的情况下,违反《煤气安全管理标准》《岗位规程》规定操作G037插板阀,且未按规定佩戴空气呼吸器进行作业和监护,导致大量煤气泄漏,造成泄漏阀门附近18名员工不同程度中毒,其中8人死亡、10人受伤。“2·9”高温灼烫一般事故的直接原因是7号高炉复风后,高温渣铁粘结到1号风口小套上并对其进行溶蚀而造成风口小套突然烧损,1号风口小套烧穿后,冷却水进入炉内遇到高温炉料瞬间汽化膨胀爆炸,炉内压力急剧上升,导致1号风口小套冲出,大量高温炉料从1号风口喷溅出来,造成正在炉外作业的1名工人当成死亡、3人受伤。

调查认定这两起事故均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认定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混乱、工艺技术管控及安全培训不到位、应急救援不力、安全投入不足等,对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认定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对下属单位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的安全管理混乱、安全投入不足的问题没有及时纠正和制止;认定属地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两起事故共对34名事故责任人和2家涉事企业提出处理意见: 一是 公安机关已对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环保部副部长等4名涉嫌犯罪的企业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其中1人取保候审); 二是 建议对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等19名企业人员以及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韶关市和曲江区安全监管局的9名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其他问责处理。其中有5名企业人员因涉及两起事故责任、受到加重处分的处理; 三是 依法对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总经理实施行政处罚,责令撤销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等级、收回相应证书、牌匾;责令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向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作出深刻检查。

同一高炉在5日内连续发生两起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在我省钢铁企业历史上是罕见的,暴露出事故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差、违章作业没有有效的监督、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应急响应不及时、应急处置不当、部分生产工艺装备落后等突出问题,教训极为惨痛深刻。各钢铁企业要认真吸取广东韶钢松山有限公司“2·5”“2·9”两起事故的教训,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彻底辨识各类安全风险、排查各类事故隐患,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涉气关键环节和部位的安全管理;要严格危险作业许可制度,加强危险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坚决纠正和抵制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要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坚决淘汰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有效提升钢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