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车后女子替“酒司机”顶包,被拘留10日罚款500元
02.11.2019 05:32
本文来源: News.Timed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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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滘顶包女子
担心同事酒驾不能报保险,女子竟然想出“顶包”的主意,最终被交警识破,她也因此被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
事发于10月29日23时许,道滘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道滘镇某酒吧门前两台小车发生碰撞。民警到场后,询问S2FXX0的小型普通客车是谁开车时,一名朱姓女子主动承认“是我开的车!”,但对方司机当场指出“不是她,是那男的开的车!”看来,事情没那么简单。
民警在现场多次询问朱某,朱某坚称是自己驾车肇事。
处理民警将朱某带回大队询问。朱某称,当晚是跟同事吃完夜宵后打算开车送同事回公司,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在处理民警一再强调要如实回答,诬告或者作伪证要负法律责任后,她还是坚定地告诉办案民警是她开的车,更大声说:“就算坐牢也不怕!”
最后,在监控视频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朱某不得不如实说出事故当晚的真实情况。
原来,朱某当晚带着3岁的儿子和同事一起吃夜宵,除了她和孩子,其他的人都喝了酒。吃完夜宵后,朱某本是打算自己开车送同事回公司,但孩子有点闹腾,就由同事莫某(喝酒过)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朱某考虑到莫某是酒后驾驶,保险公司一定不能赔偿,但对方已报警。当民警到场后,便有了朱某一直称是自己开的车那一幕,发生事故时朱某其实坐在车后排。
最后朱某被处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全媒体记者 刘志斌 林朝丰 通讯员 王梦/文
东莞交警供图
全媒体编辑 钟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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