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99项事权下放松山湖等一园九镇

06.05.2019  23:31

5月6日上午,市强化功能区统筹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动员大会在松山湖学术交流中心召开,市委常委、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黄少文出席会议。会上,市自然资源局和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简称“松山湖管委会”)签订行政委托协议,松山湖自然资源直属分局就贯彻落实强化功能区统筹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作了发言。

强化功能区统筹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是市委市政府推进“湾区都市,品质东莞” 建设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增强资源统筹配置,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聚焦统筹发展规划、区域开发、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和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等五大领域,市自然资源局按照 “权责一致、能放尽放”原则,由松山湖管委会在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园)、茶山镇、寮步镇、大朗镇、大岭山镇、石龙镇、石排镇、企石镇、横沥镇、东坑镇范围内实施99项下放事权,涵盖规划编制、供地审核、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等自然资源管理重点环节,占全市赋予功能区行政职权总数的59%。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人表示,下放事权后,市自然资源局将发挥已有人员优势,加强宏观指导,确保各项事权“放得下、接得稳”;提供自然资源“一张图”和信息化审批平台等技术支持,加强培训管理,确保业务能力“跟得上、拿得起”;落实审批情况定期检查考核机制,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审批权限“管得住、用得好”。(全媒体记者 刘召 潘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