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44个市直单位分领34项反腐倡廉任务

17.03.2016  11:33

  昨日,肇庆市召开2016年反腐倡廉工作分工会,通报市直单位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部署2016年专项工作任务,明确了6大类、34项反腐倡廉任务的职责要求、牵头单位和分工负责单位。

  会议充分肯定市直责任单位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效,指出个别单位和个别专项治理工作仍存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等问题。

  会议明确2016 年反腐倡廉工作专项任务分工,把包括严肃换届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深化公车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等3 4 项具体任务落实到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等4 4个责任部门。会议强调,落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发挥好牵头部门的主抓作用,要发挥好配合部门的能动作用,要发挥好督查问责的倒逼作用,要发挥好以上率下的引领作用,确保今年各项任务分工推进到位,取得实效。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分工任务落实,又要抓好本单位本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林晓明,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市直和省驻肇责任单位及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市财政局负责人汇报了2015 年分工任务完成情况,并就2016 年工作任务提出落实意见。

  记者 伍欣琦 通讯员 赵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