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清:东莞市中院将推出32项司法为民措施
■东莞中院首推以法官名字命名的新型独立合议庭,10月12日上午“程春华新型独立合议庭”首次集中开庭审理案件,图为14名被告人带至法庭集中审理。(记者 郑志波 通讯员 杨磊 摄)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清。(记者 曹雪琴 摄)
东莞时间网讯讯 今年以来,经省里指定、市委批准同意,我市法院在全省率先开展了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目前,改革情况及进展如何,取得了哪些阶段性成果?围绕着改革配套,法院又出台哪些措施?在下一步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中,法院的工作重点又是哪些?
针对上述问题,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清在接受东莞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采访时透露,接下来将加强领导整体推进,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完善、深化人民法庭改革措施,同时还重点提出了32项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为民工作的措施要求,包括可通过网银、支付宝等方式缴纳诉讼费、搭建12368诉讼服务热线平台、推行巡回法庭、夜间法庭、假日法庭等等。
人民法庭改革取得成效
众所周知,“案多人少”矛盾在全市法院长期存在,已经成为制约全市法院工作深入发展的重大瓶颈,这一问题在人民法庭工作中更为突出。
市中院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全市20个人民法庭共办结各类案件59407件,法庭法官人均结案达到338件,平均每个工作日要办结案件1.5件,是全国法官人均办案数的6倍。
今年4月1日起,我市在东城、虎门等6个人民法庭率先开展改革试点。7月1日起,全市20个人民法庭全面推开改革工作,以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为核心,同时积极改革人民法庭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
根据方案的要求,各人民法庭都按照“1+1+1”模式(即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组建起了审判执行团队,形成了以主审法官为核心、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协助开展工作的新型审判权运行工作机制。有的人民法庭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组建起了“1+2+1”、“1+2+2”的审判执行团队。
通过组建审判团队,合理确定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职责分工,配强配齐司法辅助力量,从根本上理顺了办案的组织形式,使法官能够集中力量裁判案件,为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王海清说,审判执行团队最关键的是人。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下,同意全市20个人民法庭增加190名司法辅助人员,由市财政负担相关经费,为人民法庭工作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
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各人民法庭将落实主审法官的自主裁判权作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来抓,制定了具体的意见措施,明确由主审法官负责对其独任审理的案件签发文书,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改革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必须建立新型审判管理机制。市中院制定下发了《全市人民法庭庭长权力责任清单》,明确了人民法庭庭长所具有的1项审判权、13项审判管理职权、4项审判监督权,除此以外不得对案件干预、过问。
通过半年的运行,人民法庭的办案效率和质量明显提升,法庭审判执行工作已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三个“新型独立合议庭”已正式运行
为深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优化配置审判资源,以及配合我市人民法庭改革等审判实际,我院成立三个新型独立合议庭。新型独立合议庭由三名法官组成,还配备三名法官助理和三名书记员,合议庭业务独立于任何一个业务庭,审理各人民法庭独任法官办理的全部各类型上诉案件。合议庭受理案件以随机分案为主,依法独立审理案件并直接签发裁判文书。
“新型独立合议庭”是东莞中院积极响应司法体制改革号召,落实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配合并指导基层人民法庭改革试点的重要举措,正式打响东莞中院审判运行机制改革第一枪。
据了解,三个“新型独立合议庭”于9月21日开始正式受理案件。其中“程春华新型独立合议庭”目前共五次集中开庭审案,案件类型多样化,半个月内该合议庭共计审理案件45宗,结案34宗,全部为当庭宣判或当庭调解(其中3宗为第二次庭审当庭宣判),已经审结案件当庭宣判、调解率100%,未当庭宣判的11个案件近日将陆续安排第二次庭审,已审结案件从受理到结案平均时间20天内。另外,该院李倩、赵五宝两个新型独立合议庭审判长也均由审委会委员担任。
推进司法为民推出32项措施
为深入推进司法为民机制建设,全面提升司法为民水平,促进司法为民工作得到深入全面的发展,扎实落实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人民法院工作总任务,市中院还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司法为民机制建设大力提升司法为民水平的指导意见》,重点推出32项措施。
这包括要全面建成“一站式”诉讼服务机制,全面实行预约立案、接访制度,建立导诉员服务机制,帮助当事人查询相关信息,要全面实行方便当事人缴交诉讼费制度。要依法简化诉讼费缴费流程,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在送达缴费通知书时,可提供网银、支付宝等多种网上交费账户,方便当事人缴交。
此外,市中院要统一搭建全市两级法院及各人民法庭的12368诉讼服务热线平台,聘请专门人员负责,及时接听和处理当事人及人民群众的咨询、查询、投诉、举报等。
对于律师,措施提到完善服务措施方便律师参与诉讼。全市法院、各人民法庭都要在审判区设立律师休息室、更衣室,在办公区设立律师阅卷室、会见室,为律师工作提供便利。措施还提出,要积极推行巡回法庭、夜间法庭、假日法庭,方便当事人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