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出台21项指标考核企业环保信用

14.08.2014  10:04

   东莞时间网讯 企业将有属于自己的环境信用等级。根据最新出台的《东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各企业将依照“大气及水污染物达标排放”等21项指标,分别获评“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等四个等级。

  按照规定,对“环保不良企业”,将依法责令其限期治理,逾期没有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报请市政府责令其停业或关闭。

   信用评价体系含21项指标

  该《细则》是对去年6月出台的《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企业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的进一步细化,明确了我市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程序、评分操作标准及责任分工。根据规定,对企业的环保信用评价包括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监督方面,共21项指标。

  在评价指标中,“大气及水污染物达标排放”和“行政处罚与行政命令”等两项的分值最高,均为15分,前者考核企业“废水、废气主要污染因子是否达标排放”,后者考核“企业是否被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及行政命令”。此外,考核企业环境风险管理情况一项,也占了10分。其具体考核内容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

   企业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提意见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同指标所占分数比例也不同,其中设立大比例分值指标也是为了更好地引导企业行为。而考核企业环境风险管理,是为了引导企业以预防为主,注重应急预案和隐患排查的制度建设。

  按照《细则》规定,评分分为企业自评和部门复核。企业自评后,市环保局各有关科室对参评企业进行初步评分(扣分事项注明原因),企业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被评企业可在15 天内提出意见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据,最后经市环保局会同市发改局、市工商局、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监分局对参评企业的反馈意见进行复核后,评分结果将在东莞市环境保护公众网公示,公示期将不少于15天。

   延伸阅读

  91家企业因环保信用吃“红牌

  今年6月5日,市环保局对东莞森玛仕格里菲电路有限公司等521家企业进行了环境保护信用评定,其中绿牌企业(环保诚信企业)有283家,黄牌企业(环保警示企业)有119家,红牌企业(环保严管企业)有91家。

   奖罚措施

  对不同信用级别企业的奖罚措施

  低分企业主动整改可修复信用

  环保诚信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或技术改造申请环保专项资金补助时,将获得优先安排;连续三年获得绿牌的环保诚信企业,需要出具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意见或环境保护守法证明的,免除现场核查环节,等等。

  环保警示企业环保部门将加大现场监测频次和巡查力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责令其改正;按规定严格审批各项环保业务;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环保不良企业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限期治理条件的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治理,经限期治理逾期没有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报请市政府责令其停业或关闭。

  不过记者也注意到,《细则》特别对“环保警示企业”或者“环保不良企业”提供了信用修复机会,“主动改善环境行为、实施有效整改的,经核实后,可以进行环境信用修复。存在恶意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不予信用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