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局采取四项有力措施保障冬季燃气管道安全

25.11.2014  14:55

  近来全国各地发生的燃气管道事故引起了较高的社会关注度,汕尾市质监局紧密结合自身监管职能,针对入冬之后气温降低,燃气使用量激增的特点,采取四项有力措施对城市燃气管道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对全市燃气公司进行逐一排查,要求燃气公司提供相应资质、图纸以及安全状况相关资料,全面掌握全市燃气管道情况,并为各燃气公司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档案。

   二是进行集体警示约谈。 警示约谈内容为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及燃气压力管道的安装、使用、改造、维修、报废、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持证、检验检测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三是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监察。 监管人员与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市县两级住建局)人员一道深入燃气管道安装现场,对燃气管道安装公司硬件资质、人员资质、管道材质、告知程序、安装监检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手续合法,程序到位。

   四是  “12365”质量投诉热线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广大群众一旦发现燃气管道以及其他质量安全问题可以随时与质监局取得联系,使之成为群众参与质量监督的便捷通道。(汕尾市质监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