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村镇企业升级 9项目将获财政奖补400多万元

21.08.2015  12:02

东莞时间网讯 昨日,我市结束对今年上半年“镇村集体经济产业升级奖补专项资金拟奖补项目”的公示,有9个项目将获财政奖补资金400多万元。

今年起每年奖补两批

据市农业局介绍,市政府在两年前制定了《东莞市镇村产业升级补贴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加快推动我市镇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据统计,2013年,有8个镇村产业升级项目获奖补400多万元,2014年有11个镇村产业升级项目获奖补500多万元。每一个项目只能评审一次,不能重复获奖补。从今年开始,该项目的奖补评审,从每年一批增加到每年两批。

记者获悉,今年上半年获奖补的项目,分布在石碣、大朗、黄江、凤岗、塘厦、石排、虎门等镇。项目类别主要是“连片改造类”、  “回购类”、“创新型经济类”。

今年上半年获得最高奖补的项目是位于虎门镇虎门寨的“创新型经济类”项目,获奖补90多万元。资料显示,2013年7月8日,虎门镇党政联席会议第28次会议同意将该地块改造成电子商务基地。2014年1月15日,衣电园实业公司投资4500万元,对原旧工业区进行改造升级。2014年6月20日,项目改造完成。据统计,改造前项目年租金收入424.42万元,就业人数约500人;改造后项目年租金提高到568.08万元,就业人数约3000人。2015年,该电子商务基地获得商务部“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称号。

■申请财政奖补条件

根据《东莞市镇村产业升级补贴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下类型的项目可提出财政奖补申请:

(一)镇(街道)或村(社区)自行投建、自有产权、纳入省市“三旧”改造范围、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改工”项目。

(二)村(社区)将旧村、旧工业区改造为高科技产业园、创意产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建筑面积达10000平方米及以上等创新型经济项目。

(三)镇(街道)、村(社区)自行新建或改造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自有产权商务楼宇。

(四)村(社区)投资回购旧厂房、闲置地,用于集体经济承接新项目。

(五)集体经济组织申请,经批准将其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后自行改造的,可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到集体经济组织或该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的全资子公司。

(六)村(社区)通过整合相关地块实施连片拆除改造,发展产业项目,已取得项目开发权,改造方案已经市“三旧”办批准并办理了施工许可。

(七)村组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信托方式投资市重点工程等优质项目的。

(八)在市重点项目、产业园区征地过程中,相关村(社区)不即期支取相关征地补偿款,而通过信托计划将补偿款投入市重点项目和产业园区建设的。

(九)各镇(街道)通过公开招标,按优惠费率选定担保公司,为镇(街道)、村(社区)权证不完善的集体物业提供担保,向银行融资。

(十)符合《东莞市已建房屋补办土地权利证书实施细则(修订)》申请补办土地权利证书条件,且属于(或权属)镇(街道)、村(社区)、组集体的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