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出实施18项重大改革任务
日前,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正式印发《关于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重大改革任务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在未来一段时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一揽子推出实施18项具有标志性和引领性的重大改革任务。
省委改革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改革任务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时代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而提出,重大改革紧紧围绕建设现代经济体系、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老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对广东不断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发挥关键作用。
确保2018年取得一批阶段性成果
这18项重大改革任务涉及全面深化改革的方方面面,既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部署的改革举措的继续推进,也是对党的十九大部署的新的改革任务的贯彻落实。
在经济体制方面,包括国资国企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及预算制度、“信用广东”平台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合作机制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方面,包括“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农村综合改革方面,部署提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民主与法治领域改革方面,部署提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文化体制方面部署提出,建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长效机制;社会治理体制方面,部署提出创新城乡社区治理;生态文明体制方面,要求完善主体功能区实施机制;重大民生领域改革方面,包括完善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医疗联合体建设、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等;党的建设方面,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方面,部署提出监察体制改革。
《通知》还明确要求重大改革落实见效,并确保2018年取得一批阶段性成果。比如,在“数字政府”建设方面,2018年要实现省级部门业务系统“上云”;国资国企改革方面,2018年完成省属国有企业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打造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行业龙头企业;公平市场规则建设方面,2018年要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医疗联合体建设方面,2018年要全面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框架;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方面,2018年各地级以上市要至少建成1家国有住房租赁企业等。
适时开展重大改革专项督促检查
省委改革办有关负责人介绍,《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主体责任,科学制定方案。“要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深入贯彻省委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牵住改革的‘牛鼻子’,牢牢抓住标志性、引领性改革,确保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始终走在全国前列”。“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改革领头人,增强政治领导本领,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落到实处”。“要以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为前提,科学确定改革主要目标、任务举措、时间节点、责任主体、配套政策等,增强改革方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此外,18项重大改革任务的组织实施也强调突出试点带动。《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发挥改革试点对全局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通过试点出经验、出品牌。省委支持和鼓励具备条件的市、县(市、区)或部门就重大改革任务申请设立若干省级综合试点(试验区)。各专项小组及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提出试点申请。抓好试点的总结评估,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
我省将把重大改革任务纳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议事范畴,领导小组会议将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省委改革办也将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协调各专项小组和牵头单位建立重大改革任务实施台账,强化对重大改革推进落实情况全程跟踪督办,并适时开展重大改革专项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各专项小组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