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局规范特种设备租赁行为

18.09.2014  19:03

  特种设备租赁行为作为一种新型的经营合作模式,近年来越来越普遍,由于租赁双方通常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租赁合同又没有明确双方各自对设备管理的责任,加上租赁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不到位、未及时办理检验及使用登记、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等问题较为常见,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带来较大隐患。

  《特种设备安全法》对特种设备出租、承租双方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特种设备租赁期间由出租方承担相应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义务。为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督促企业规范特种设备租赁行为,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近期对辖区内涉及特种设备租赁的企业进行了排查和整治。

   一是 广泛开展特种设备租赁情况排查。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内涉及租赁业务的特种设备进行逐一排查,掌握真实情况,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二是 依法查封了一批未办理检验及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并要求使用单位限期整改,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加强日常使用管理。

   三是 约谈重点出租单位负责人,指导其规范完善合同文书,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要求其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办理特种设备检验和使用登记,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做好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四是 结合日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强租赁设备的监管,修订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模板,在电子监管系统中同时录入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相关信息,要求企业以产权单位的名义办证。同时,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法》关于设备出租的有关规定和法律责任的讲解,使企业明确自身法律责任,自觉加强管理。

  (顺德区市监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