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医院恢复三甲资格公示期结束 官方:未收到异议

03.11.2020  16:51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以下简称“广东顺德医院”)拟恢复三甲医院资格。该医院在2019年4月因多例患儿不明原因发热、5例新生儿相继死亡被撤销三甲资格。

  10 月 26 日上午,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一则《关于确定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

  该《公示》显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评审的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三级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广东顺德医院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评审、综合评分,结果达到标准。拟确定广东顺德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现予以公示。

  《公示》载明,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者其他问题,请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和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反映。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1月1日。

  11月2日上午,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和驻该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均表示,目前公示期已过,他们没收到对上述公示的异议和其他情况反映。

  2019年6月18日,国家卫健委官网通报这起医院感染事件称,自2019年4月1日起,顺德医院新生儿科陆续出现多例患儿不明原因发热,至4月14日停止接收患儿。在此期间,医院共收治患儿120例,其中27例出现不同程度发热症状。9日起,医院开始分批向外院转送患儿,先后安排37例患儿转至其他医院治疗,但未如实告知接收医院转诊原因。

  通报显示,现已查明,该事件是一起由肠道病毒(埃可病毒11型)引起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共导致19例感染,其中5例死亡。

  前述通报还显示,广东省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规定,对顺德医院、佛山市卫生健康局、顺德区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撤销顺德医院三级甲等医院资格、收回证书和标识,责令顺德医院针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对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