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顺德抢劫杀人后潜逃 不断行善以赎罪

07.07.2014  19:51

佛山日报讯 记者庞文彬报道:捐资修桥、修路,多次向汶川捐款……行善背后,竟是行善者十三年逃亡生涯对过去罪孽的救赎。昨日,忆及当年的抢劫血案,董某仍悔不当初,“我很后悔!都怪我当时年少无知。”

今年31岁的董某,当年犯案时不满18周岁。时光回到2001年,当时顺德龙江发生了一起抢劫致人死亡案件,受害者因腰间佩戴一个诺基亚3210手机,在路上被人持刀抢劫,反抗时身中数刀死亡。

案发后,搭载凶手前往现场抢劫的摩托车司机张某(未成年人)以及购买创可贴帮凶手处理伤口的严某先后落网,并被以抢劫罪和窝藏、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年。

然而,直接实施抢劫的凶手一直逍遥法外。直至去年,顺德警方根据当年遗留的线索,分别在浙江永康、福建泉州将两名罪魁祸首董某及伍某抓获。

今年6月,佛山中院少审庭开庭审理该案。时年31岁的董某及伍某先后供述了当年的抢劫过程,面对法庭原告席上年逾七旬的死者母亲及死者已经成年的女儿,董某悔不当初,痛哭忏悔,“我很后悔!都怪我当时年少无知。”

死者已矣,董某赎罪心切,其亲属更感如此。经过近3小时协调,被告人家属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25万元的调解协议,并当场转账15.5万元。考虑到死者仍有母亲、女儿和妻子三名亲属,法官特意让董某将5万元存入了死者母亲账户,确保其得到应得的赔偿份额。随后,他们给董某出具了谅解书。

记者了解到,董某当年作案潜逃后,先后辗转至浙江温州做生意。为洗清罪孽,他拿出生意所得,向家乡江西九江修水县所在村组捐助修桥、修路款5万余元,同时还向温州幼儿园、敬老院及四川汶川多次捐款。归案后,当地派出所、村委会给法院寄来了联名证明,证实董某多年来一直热心社会公益。

尽管如此,董某仍难逃法律制裁。目前,刑事部分仍在审理,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