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拆除重建工业类厂房最高奖1000万

29.07.2015  13:14
原标题:顺德:拆除重建工业类厂房最高奖1000万

  近日,佛山市委常委、顺德区区委书记区邦敏领衔督办的政协重点提案《关于推进“三旧”改造的建议》透露,顺德实施“三旧”改造新办法。

  经过征询意见,27日,顺德区政府公布顺德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共计40条。与之前相比,这次“三旧”改造的利益会进一步向镇街及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改造主体倾斜,期望实现多方共赢。

   新办法简化奖励流程

  “顺德是一个以二产为主的区域,所以旧厂房是城市改造的重点,以前仅是企业有动力,但无配套政策。”顺德区政务委员林胜初表示,目前顺德缺少周转厂房是由于政策支持度不够,尤其适合小规模企业搬迁的厂房很难找。实施办法既满足了市场的实际需要,也提高了社会资本参与改造的积极性,为村级工业园的改造提供了更完善的政策支持。

  在办法中,此次顺德区不仅对重建类工业提升改造项目“允许改造为商品厂房”,不限制规模,还大幅简化了拆除重建类工业升级改造项目的奖励流程和办法,对于符合条件的拆除重建类工业提升改造项目(不含商品厂房),用地面积15亩及以上,竣工验收后,容积率在1.5及以上的项目,按照建筑面积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每平方米100元、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同时可以按规定申请分期奖励。

  “以往奖补过于复杂,还出现多头奖补的情况,引发争议,新的办法简化了奖励标准。”顺德区财税局副局长周冬生说。如果村居集体提供土地进行连片工业园区改造,办法规定对土地整理工作给予每亩2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工作经费支持。

  另外,为进一步加大商业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办法规定顺德的“工改商”项目(工业改商业项目)补缴土地出让金方面将给予优惠,即转变土地使用功能后缴交土地出让金的优惠标准由原土地评估差价的60%调整为40%;同时还加大了“商改商”(商业改商业项目)增加容积率补缴土地出让金优惠,即不再区分容积率3.5以下(原政策按评估价差60%计收)和3.5以上(原政策按评估差价的100%计收)分段计收出让金,统一按评估差价的40%计收。

   村居集体将成改造主体

  因此次是对顺德区政府对原“三旧”改造政策措施进行修订和升级,所以今后该区旧村居改造中,顺德区政府一方面明确了由村居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改造主体;另一方面提出了灵活的改造模式,包括采用“集体经济组织带建筑物公开转让”“政府收回公开出让”以及改造范围内居住面积占总用地面积达到80%以上的允许以协议方式转让。

  “针对伦教、勒流、龙江、杏坛、均安等经济欠发达的镇街商住用地出让地价不高的情况,该部分镇街政府挂账收储实施‘二改三’(二产改三产)的项目,对原土地使用权人的补偿标准,由最高不超过土地公开出让成交价50%,提高到不超过成交价的60%。”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副局长潘民权表示,对以前做法进行调整,是想让“三旧”改造的利益进一步向镇街及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向原土地使用权人,向改造主体倾斜,从而实现多方共赢。

  区邦敏则在政协督办会上提出,今后顺德的“三旧”改造政策将理顺改造的管理架构,明晰法律边界,强化综合谋划,力图通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让顺德更具有市场活力。“对于下阶段工作,应该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三旧’改造,完善政策制度,保护开放市场,确保‘三旧’改造的活力。

   区政府将重点统筹规划

  今后顺德的城市更新和“三旧”改造按照规划,可被改造为经济用地的工业用地主要位于城市的旧区或中心区,这些地块有条件也有必要留出一定空间来完善旧区配套功能。

  “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区土地管理的要求,对于一般的工业用地进行经营性用地开发,进入‘三旧’改造项目的实施开发可以由原来的土地使用权人使用协议方式出让。土地出让金还将享受政策优惠,因此这些项目应为社会作出一定贡献。”顺德区规划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参照省的有关规定,这些项目应提供不少于15%的土地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通过配建公益性项目为改造项目周边的环境提供了综合整治的空间。

  “之前区委书记说要发挥好区、镇、村三级联系,今后镇、村是改造的主战场,区政府要做重点统筹,做好规划,并完善基础项目建设,提升土地改造潜力。”林胜初举例勒流街道有一个“三旧”改造重点项目,该项目以前路不通,完全不能激发起改造动力,如今在它附近区政府要修菊花湾大桥直通佛山新城,希望能提升其改造价值。

  (记者 尹辅华 实习生 何晨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