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法院改革周年观察

21.07.2015  16:50


顺德法院改革周年观察

来源:  南方日报

 

 

 

 

    CFP供图

 

 

“改革成功与否,关键看是否能形成一批德高望重的法官。”对顺德法院司法改革这一年,顺德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万选才如是评价。

 

作为全国司法改革的首批县级试点,去年7月,顺德法院全面启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健全办案责任制,同时组建一支130名的主审法官队伍,将法官从送达等大量审判以外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如今,一年过去了,改革的进展和成效如何?如果说审判权改革能让法官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得以彰显的话,那么新一批主审法官该如何在“案多人少”的审判压力下快速成长?与之相匹配的审判辅助人员又能获得怎样的晋升渠道,谁来为他们的职业生涯保驾护航?

 

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日前走进顺德法院,试图揭秘在这场影响深远的司法改革背后,主审法官的荣光与压力。

 

撰文:高绮桦  罗湛贤

 

变化

 

从层层审批到

 

主审法官说了算

 

“今后,法院应该就像医院一样,医院的院长、科室主任的主要精力都在看病上。而法院院长至少50%、副院长70%的精力在办案。”万选才说。

 

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的重要精神之一是重塑司法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作为纳入此轮全国司法改革的首批县级试点,顺德法院从去年7月起全面启动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理顺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关系,健全办案责任制,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这也意味着法官将对案件终身负责。

 

其中,建立法官员额制,是本轮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员额制,是指根据法院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数、案件数等确定法官数量,对法官在编制限额内实行员额管理。简而言之,改革后,只有进入员额的法官,才具有审判权。

 

据了解,近年来,该院案件受理数呈现逐年攀升趋势,一直维持在3万件以上的高位运行。为应对案多人少的矛盾,顺德法院分别在去年7月和今年5月从近200名拥有法官资格人员中,选任了130名主审法官,其中超过90%分布在一线办案部门,对承办案件全权负责。

 

“以前我们是根据案件的重要性审理案件,可能要经过到副庭长、庭长、副院长、院长等不同层级的审批,这有其存在的价值,多几个人看看,把把关,但问题也明显,负责人多了,谁都不认真,谁都不当一回事。”万选才告诉记者,目前司法领域暴露的一些冤假错案,不好追责,往往由于行政化审批导致责任主体不明晰。

 

此轮改革之后,过去领导说了算将变成主审法官说了算。“即使我给了意见,他也会琢磨,我的意见行不行,因为最终出了问题,还是要直接追究承办法官的。”

 

而副庭长、庭长、副院长以及院长等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院领导,进入员额制管理之后,也有望从审批案件等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进一步回归到办案一线。

 

作为顺德法院的一院之长,又是主审法官,在改革过渡期内,万选才还无法从大量的行政管理事务中抽身出来,只能多方兼顾。“以前我在佛山中院时,每年办理20—30件案件,但到了顺德后,由于工作重心仍在管理上,所以截至目前仅办理了6件简易程序案件。”

 

即使是在非一线部门工作的主审法官,同样有办案任务,以该院负责人事管理的政工科科长李红为例,今年5个月内办理的案件数达20宗。

 

“今后,法院应该就像医院一样,医院的院长、科室主任的主要精力都在看病上。而法院院长至少50%、副院长70%的精力在办案。”万选才说。

 

据统计,改革实行至今,该院消化了近30%的案件增幅,主审法官去年人均结案256件,同比增加18.3%,其中,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全部重返办案一线,独任审理和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3526件。

 

选才

 

“菜鸟”法官感叹“压力动力并存”

 

从书记员走上法官岗位,从处理审判辅助性工作到自审自签,对案件终身负责,潘惠仪坦言,压力与动力并存。改革一年来,年轻法官主动积极适应改革要求,积极挑起审判大梁。像潘惠仪已经成为民一庭审判复杂案件的主力,部分年轻法官月结案数甚至超30件。

 

员额制改革的这一年也是潘惠仪逐步从懵懂走向成熟的一年。

 

这位80后“弱”女子,自小受香港TVB《壹号皇庭》等律政片的影响,梦想有一天能敲上法槌的她,本科毕业后如愿进入顺德区人民法院工作。

 

去年下半年,经过重重选拔,潘惠仪从153名候选人中脱颖而出,被任命为该院民一庭主审法官。从书记员走上法官岗位,从处理审判辅助性工作到自审自签,对案件终身负责,她坦言,压力与动力并存。

 

根据顺德法院的改革方案,主审法官负责签发自己办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对案件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院庭长不再签发他人办理案件的裁判文书。简易程序案件,裁判文书由主审法官自审自签,而普通程序案件则由承办案件的主审法官担任审判长,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合议规则进行表决,裁判文书由审判长签发。

 

“之前以助理审判员角色办案时,有审判长、庭长等,逐级对案件把关,但成为主审法官后,对案件终身负责,处理案件时会更加谨慎。”潘惠仪还记得第一次开庭时的忐忑和焦虑。开庭前,她翻阅大量资料,查找案例,整理证据文件,遇到问题马上向资深法官请教。

 

相比起资深法官的高效,自称“菜鸟”的潘惠仪坦言,刚开始处理案件时,容易被当事人主张的请求或提出的事实理由所局限,而资深法官经验多,头脑清晰,对于法律规定或相似的案件,通用的处理方法能够即时派上用场。

 

为了能加快自己的成长,潘惠仪除了增强日常对案情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外,还坚持主动请教审判长或庭内资深法官。而在顺德法院内部,也已形成以老带新的法官培养机制,由资深法官承担起传帮带的职责,指导从事审判工作2年以内的主审法官,负责对年轻主审法官的裁判文书进行核稿,而核稿意见仅供参考。

 

据了解,改革一年来,年轻法官主动积极适应改革要求,积极挑起审判大梁。像潘惠仪已经成为民一庭审判复杂案件的主力,部分年轻法官月结案数甚至超30件。

 

呼吁

 

如何建立法官职业保障成焦点

 

有年轻法官认为,法官对于职业保护的诉求,远远比社会地位、待遇的提高更迫切。“有时候我觉得法官办案就像考古学家一样,特别是民事法官,我们所获得的都是当事人提供的事实碎片,只能从证据规则出发认定,无法穷尽到真相。”

 

改革后,如何建立对法官的职业保障也成为各方关注的另一焦点。最近,在司法界热议的河南法官王桂荣因对证据和事实审核错误认定,而被判玩忽职守罪判处以有期徒刑一案,就让潘惠仪心有余悸。

 

“有时候我觉得法官办案就像考古学家一样,特别是民事法官,我们所获得的都是当事人提供的事实碎片,只能从证据规则出发认定,无法穷尽到真相。”她认为,主审法官需要有一定的保护,对错案的认定也应该有主观和客观的结合。

 

据了解,目前顺德法院主审法官补贴已列入区财政预算,与法官等级相挂钩,经考核称职的主审法官按年领取4万—6万的法官津贴。

 

但万选才认为,法官的任职保障还应包括不因法定事由轻易被免职,办案不被干预。最近,省法院给顺德院级领导设置了一个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权力清单明确哪些必须过问的,比如当地十分有影响力的、有投诉的或引起人民群众强烈反响的案件;不能过问的案件也有明确规定,若要过问,必须全程留痕。

 

“法官对于职业保护的诉求,远远比社会地位、待遇的提高更迫切。”潘惠仪说,只要法官尽责处理案件,即使最终出错,只要不是有意为之,都不应该受责备,“否则我会觉得很委屈”。

 

在本轮改革中,顺德法院对此也进行了特别说明,若法官没有主观上的恶意或重大过失办错案,将免于追究责任。

 

延伸

 

“塔基”年轻人出路待解

 

在法院内部,并非所有年轻人都如潘惠仪那样幸运。

 

按照改革的设想,今后法院的审判团队将由主审法官和法官助理、书记员等一批司法辅助人员构成。如果说法官位于金字塔的顶端,那么审判辅助人员就是塔基。员额制之后,这些一心要向塔尖上升的年轻人,其晋升渠道可能就被收窄。

 

担任民一庭书记员近4年的肖佳宇就面临着这样的困惑。如果在改革前,已经获得助理审判员资格的他照正常程序应该能正式升任法官,但如今他却有点迷惘。

 

“和我同一批进入法院系统的朋友,在非改革试点地,有的通过法官培训考试后,已经成为法官;我也通过了考试,但在顺德,如果不能进入主审法官序列,就意味着无法参与审判。”肖佳宇说。

 

他坦言,从选择法学专业的那天起,便期待着自己有天能成为法官,但书记员紧张的节奏、繁忙的工作,又让他无法得到法官的审判锻炼。“希望今后能进一步明晰书记员、法官助理的职责,为司法辅助人员搭建良好的晋升培养渠道。”

 

在李红看来,对于法律职业人而言,如果没有一定的工作年限,很难独立承办一系列的案件。“年轻人只要知道他们的前景是光明的,就会通过自身的努力,积累司法审判经验和个人信誉,才有可能晋升到法官的序列当中。”

 

“今后改革到位,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之间的关系会进一步理顺,相互之间也会有相对明确的分工。”针对改革过程中内部晋升空间的问题,万选才如是回应。

 

 

 

(责任编辑:杜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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