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污企业“耍老赖” 顺德9家企业被勒令停产

21.09.2015  10:08

   涉污老赖企业分布于大良、乐从及北滘

  企业肆意污染环境,不仅对环保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视而不见,还对法院强制执行文书置之不理,那该怎么办?上周五,一场涉环境污染类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秘密行动,顺德区内9家企业被责令停止主体工程的生产,并采取查封、公告等执行措施,得以顺利执结案件。

   涉污企业“耍老赖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涉污老赖企业分布于大良、乐从及北滘三个镇街,共9家企业。

  上周五8时40分,30余名实施执行任务的干警按照既定方案分成三个实施小组,在法院的统一指挥下分赴三地。某涂料实业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有噪声和粉尘产生,所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治理设施未能验收,被责令停止涂料制造项目主体工程的生产,并处罚款60000元。执行人员抵达后,责令其立即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停止涂料制造项目主体工程的生产,最后申请执行人在现场确认了该涂料公司已履行停产义务。

  主审法官林晓春告诉记者,大部分企业没有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在设立公司之初,对环评手续办理的重要性意识不足,从而导致环境违法行为的产生,导致近年来法院行政非诉涉及环保类的案件明显增加。

   受理涉污案件512件

  记者了解到,根据最新的《环境保护法》,企业建设项目中防止污染的设施应符合“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即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同时,防治污染的设施还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企业排污治污设施必须经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验收,否则不得开工。

  此次环境污染类案件的集中执行活动,9家企业被责令其停止主体工程的生产,并采取查封、公告等执行措施,得以顺利执结案件。顺德法院表示,今后,将加大对环境污染类案件执行力度,对拒不履行相应法律义务、恶意阻挠执法的相关企业人员积极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据统计,截至目前,顺德法院今年共受理涉环境污染类案件共512件,占非诉行政案件的五成以上。其中,共执结288件,执结到位金额高达310万余元。(陈绪厚 罗浩 邱霖静 林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