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颁发首批社会组织“三证合一”新证书

05.03.2016  04:14

    昨日,市民政局召开会议,部署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暨法人库项目建设工作,向部分社会组织颁发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新证书。

    据了解,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改革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当于社会组织的数字“身份证号”。由原来成立社会组织必须办理的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书,改为一次申请,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由民政部门核发的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

    据悉,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是改革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社会组织未换发的证照仍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有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办理有关业务,未换发的登记证书不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