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成“糟心卡”,谁是输家

16.03.2015  16:02

美容、美发、洗车、健身、家政……各种预付卡正在席卷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但是,事前诱惑美妙,事后维权无门,让预付卡成了众多消费者的“糟心卡”。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消费者购买预付卡后,商家耍赖、跑路已非一时一地之个例,而成了一种“常规手法”。

眼下的预付卡消费市场,最让消费者头痛的乱象有三:一是商家诱导消费者买卡充值时,口舌如簧,吹得天花乱坠,而一旦消费者掏了腰包,才真切感受到什么叫“买的没有卖的精”,各种消费陷阱让人防不胜防。二是当消费者对商家的服务不满意时,退卡几乎是一种奢望;三是有些商家索性玩失踪,一跑了之,消费者卡里的钱打了水漂。

从法律上讲,第一种情形涉嫌消费欺诈,第二种情形涉嫌强制消费,第三种情形已不是一般的消费纠纷,而是涉嫌诈骗,即涉嫌刑事犯罪。但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预付卡市场规范不严、不细,加上执法疲软,致使消费者往往维权无门,违法商家受不到应有的惩处。无疑,这又反过来纵容一些商家更加胆大妄为,变着花样坑害消费者。

预付卡消费本来是一个好东西,可以达到消费者与商家的“双赢”。对消费者而言,预付卡消费比现金消费更加安全方便,可以享受较大的价格折扣,还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对商家的好处更是多多:可以锁定消费,稳定客户人群;可以聚拢资金用于业务投入,迅速扩大业务规模;可以刺激消费——消费者用预付卡消费时,卡上数字减少不像掏现金那样心痛,消费节制力降低;还可以获得“残值收益”——总有一部分预付卡不能全部用完卡内资金,据估算,商家因此获得的“残值收益”为1%至4%……正因如此,近年来全球预付卡市场呈现爆发式增长,已经成为一种主流的消费方式。

遗憾的是,在我国,种种乱象阻碍了预付卡市场的发展壮大。一方面,消费者的权益经常遭受损害,人们不敢大胆使用预付卡,有些人甚至拒绝这种消费方式;另一方面,消费者的消极态度,自然会影响商家获取利润和扩大经营,一些商家坑害消费者,最终坑害了所有商家。也就是说,本该“双赢”的预付卡消费变成了商家和消费者的“双输”,并且陷入恶性循环。

从更宏观的角度看,预付卡本可以刺激消费,而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并且是目前最需要快马加鞭的一驾马车。本该“双赢”的预付卡消费变成“双输”,最大的输家是我们的消费市场乃至国民经济,这不能不让人感到痛心。

不管是基于维护消费者权益,还是基于提振消费市场,都应该对预付卡市场进行大力规范。除了消费者要睁大眼睛,识破各种消费陷阱,更重要的是法律法规为预付卡消费保驾护航。目前,只有《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部分条款涉及预付卡消费,分别由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属于部门规章,层级较低,力度较弱,空白较多,对于规范预付卡市场显得力不从心。

实际上,完善立法也好,加强执法也罢,要遏制预付卡市场的种种乱象,关键是要在立法上赋予消费者充分“用脚投票”的权利,在执法上保证消费者办卡自愿、退卡自由——只要消费者可以无条件全额退卡,就必能“倒逼”商家诚信经营,也必能实现“良币驱逐劣币”,让预付卡市场得以健康发展。至于有些商家卷钱跑路,如前所述,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决不可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