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视角解读IPO预披露大限 中止审查企业将骤增
6月30日是预披露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晚间最后一批预披露名单出炉,23家企业赶上末班车。至此约640家企业完成预披露发布,它标志着7月后受理待审企业和预披露企业的数量将会一致,并按统一标准继续进行之后的环节。按照规定,未按时预披露的约60-70家企业将终止IPO排队与审查。此前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也公开表示,预计7月后将有不少企业存在IPO中止情形。那么,未按时进行财务数据更新的公司会怎样?已经预披露的公司能否马上上市?新华网记者一一梳理。
未按规定时间预披露会怎样?
证监会4月4日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止审查的情形》介绍,发行人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的,将中止审查;发行人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且逾期3个月未更新的,将终止审查。因此,6月底前未完成预先披露的企业,由于其申请文件中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且逾期达到3个月,将终止审查。
“大限”来临,对于6月底前已完成预先披露、尚未过会的企业,若其财务资料截止期为2013年年底,则其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将中止审查;该等企业应当在9月底前更新财务资料,否则将终止审查。对于已过会企业,按首发办法的相关规定和以往惯例,其财务资料有效期可以延长一个月;若在前述延长后的有效期内仍未能刊登招股说明书,则应当及时更新财务资料,并按规定报送会后事项材料。
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6月27日表示,因预计中止审查企业比较多,证监会将不再单个下发中止审核通知,仅在7月1日进行统一公示。另外,中止审查企业更新财务资料的同时,要一并提交恢复审查的申请。
预披露是否意味着马上发审上市?
已经预披露的600多家企业是不是意味着马上就能发审上市?根据证监会公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流程显示,证监会在正式受理后即按程序安排预披露,披露后还将有反馈会、见面会、初审会等环节,预先披露只是受理新股发行申请的必要环节,证监会仍要按受理的时间顺序开展审核工作。
同时在此过程中,证券业协会还将对在审企业信息披露质量进行抽查,一旦发现发行人、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司法机关。
因此,预披露不与新股发行时间直接挂钩,更不意味着企业马上就会上发审会。
发审按照什么顺序进行?
对于这些已经预披露的公司,投资者非常关注公司的上市先后顺序。目前市场上有观点认为,先预披露的公司先接受审核,先拿到批文获得上市资格,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据证监会发言人,为充分发挥沪、深两家交易所的服务功能,中国证监会将按照均衡安排沪、深交易所首发企业家数的原则,结合企业申报材料的完备情况,对具备条件进入后续审核环节的企业按受理顺序顺次安排审核进程,与预披露先后顺序无关。
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流程明确指出,核准发行前,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应及时报送发行承销方案;封卷并履行相关程序后,下发核准批文,发行人无重大会后事项或已履行完会后事项程序的,可启动发行。因此,在发行人按要求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并完成封卷后,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证监会按发行人过会时间先后顺序核发批文。
综上所述,预披露顺序与审核、过会顺序无关,预披露的节奏与IPO节奏也无关,它只是履行IPO新规则中的一个环节。
7月1日大限意味着什么?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规定,企业一经证监会正式受理即要进行预披露。IPO排队企业若未在6月30日前预披露,则将被终止上市,7月1日大限意味着受理待审企业和预披露企业的数量将会一致,按统一标准继续进行之后的环节。
证监会表示,根据现行规定,企业一经证监会正式受理即要进行预披露。预披露时间比过去提前,目的是督促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在申报时就认真负责履行信息披露责任,加强社会监督。招股说明书预先披露后,发行人相关信息及财务数据不得随意更改。审核中如发现发行人申请材料中记载的信息自相矛盾、或就同一事实前后存在不同表述且有实质性差异的,将中止审核,并在12个月内不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推荐的发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