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法草案表决通过 地方债额度将由国务院批准

31.08.2014  17:08

  人民日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地方举债额度将由国务院全权控制】人民日报记者彭波消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刚刚表决通过了修改预算法的决定。修改后的预算法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发行债券,举债规模必须由国务院报请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