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规范预约出租车服务:车身颜色应有区别

21.10.2014  09:26

  昨晚,交通运输部公布《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规定》要求,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发展多样化、差异性的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预约出租汽车的车身颜色和标识应当有所区别,且只允许接受预约、不得在道路上巡游揽客。该规定自明年1月1日起实施。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场上预约租车的多为商务人士及高端人群,需要跟租车公司和代驾公司同时签订两份合同,才能租到预约出租车,手续比较繁琐。此前,北京交通运输管理局也透露,由于北京的租车平台管理不太严格,造成很多私家车非法运营。此《规定》的出台,能够避免私家车非法运营。未来,北京的租车平台将细化预约租车管理模式,向良性的方向发展。首汽和北汽都将提供高端的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

  据了解,国外的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是指乘客通过预约车平台,租赁出租车公司的汽车,由出租车驾驶员为其服务。而我国的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模式,有可能是国外租车模式的延伸,也可能包括打车软件等叫车服务模式。

  《规定》还对出租车行业的经营许可、运营服务、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今后,当出租车车辆经营权到期后,经营者要想继续从事经营的,必须达到规定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达不到信誉考核等级的,车辆经营权将被收回。

  针对近年来使用越来越广泛的出租车电召预约服务,《规定》提出,各地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发展出租汽车电召服务,采取多种方式建设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推广人工电话召车、手机软件召车、网络约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建立完善电召服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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