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7月1日起施行

10.05.2017  12:32

  9日上午,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总结交流残疾人预防与康复工作经验,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动员部署残疾人预防与残疾人康复工作。揭阳市在揭阳分会场组织收看。

  会议充分肯定我国残疾人预防与残疾人康复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阐明了发展残疾人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的重大意义,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入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全面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据了解,《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首次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国家、社会、公民在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中的责任,规范康复服务行为,规定了残疾人康复机构和康复服务的法定条件、基本要求等。该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全市各县(市、区)分别设分会场组织收看。

编辑: 李婉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