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东莞专项)招标公告

02.07.2015  10:42

  为扎实推进“科技东莞”工程,努力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为东莞市经济社会双转型和产业调整升级提供更加有力的科技支撑,根据东莞经济与社会发展对科学技术的重点需求,东莞市人民政府决定,2010年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招标(东莞专项)主要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切入点,选择具有一定优势和对经济与社会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关键领域,有目的、有重点地组织科技攻关,实现重点突破;同时面向国内外优秀科研团队和企业,引进和培育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项目,全面提升我市国际竞争力,推动我市经济快速发展。

  2010年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东莞专项)招标,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在高端信息技术、民用核技术应用、生物技术与基因工程药物三个重点领域开展招标。本次招标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0〕589号)和《广东省重大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粤科计字〔1999〕138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

   一、招标项目名称、子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招标项目名称:高端信息技术

  子项目1:基于云计算平台的大规模商业应用关键技术研究
  子项目 2:物联网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

  (二)招标项目名称:民用核技术应用

  子项目1:新型民用核辐照设备和先进应用技术开发与产业化
  子项目2:新型放射诊断、治疗装置及其关键技术和放射性创新药物的开发与产业化

  (三)招标项目名称:生物技术与基因工程药物

  子项目1:生物检测和医疗器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
  子项目2:新型生物技术药物的研发及产业化

   二、投标注意事项

  1、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关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但项目实施和成果的产业化必须由在东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单位承担,项目完成后三年内承担单位不得搬离东莞市,且项目产业化必须在东莞市,否则,将根据验收《合同书》有关规定按程序追回已资助资金。

  2、项目实施产业化前景及预期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将作为项目评价的重要依据。

  3、同一单位不能就同一项目多次与不同单位联合重复投标。

  4、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5、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2010年9月8日至9月14日。每日9:00—12:00, 14:00—17:00。过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

  出售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60栋8楼

  邮政编码:510070                              联系人:魏林、黄静

  电话:020-87685462                          传  真:020-87602203

  6、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携带的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

  8、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地点
   
  送达时间:2010年10月12日9: 00—12:00,过期不予受理,投标文件不得邮寄。

  送达地点:东莞市科学技术博物馆四楼会议厅(新城市中心广场元美中路2号)。

  9、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0年10月12日14:30

  开标地点:东莞市科学技术博物馆四楼会议厅(新城市中心广场元美中路2号)。

  10、评标

  评标方式:开标后将立即组织评标工作,评标工作分为书面投标文件评审、现场考察及答辩两个阶段进行。

  11、定标

  招标工作协调小组根据评标报告的综合意见和评标综合得分提出中标建议方案,并由东莞市科技局、东莞市经信局和东莞市财政局联合报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

  12、揭标方式

  揭标方式:东莞市科技网( http://www.dgstb.gov.cn )、东莞市经信网( http://dgetb.dg.gov.cn )、《东莞日报》上发布。

  特此公告。

东莞市粤港招标工作协调小组
二○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