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大堂频遭水浸 东莞金域华府十业主状告开发商

06.11.2015  10:01

■5月20日,暴雨来袭,万科金域华府旁的宏图路城市风景街一片汪洋。(记者 郑家雄 摄)

东莞时间网讯  今年以来,住在万科金域华府叠桦轩5栋的住户们一遇到暴雨天气就郁闷。“特别是五、六月份,暴雨多次导致小区楼下走道、大堂水浸,回家要蹚水不说,导致电梯停电,最高住户要爬32层。”业主胡先生说,这样的水浸事件已经发生了5次,让业主们苦不堪言。

因质疑开发商室外排水系统不合格,该楼盘10位业主将开发商东莞市新通实业 投资 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共13万余元,该案于昨日在南城法庭开庭公开审理。

原告:

大堂水浸5次严重影响业主生活

10名业主称,他们自先后接收被告销售的楼房后,自今年5月进入雨季以来,该楼宇就成为小区被淹的重灾区,较为严重的是5月7日、11日、20日、25日及6月5日,该楼宇一楼大堂通道、一楼 健身 场地、门前通道等地方全部被水淹,积水达20厘米以上。

由于电梯进水,导致电梯断电,多次停止运行长达数小时。致使原告及其他业主留宿在宾馆和亲戚朋友家,有时只好爬楼梯,年迈体弱多病的业主爬到20楼需要一个多小时,他们有的几次晕倒、心脏病复发。

因电梯停用影响了原告和其他业主的按时上下班、接送小孩,并给原告和其他业主造成很多生活不便,不敢下楼买菜、倒垃圾,担心无法上楼。更为严重的是有一位年迈的老人领着一个小孩被困在电梯半小时,并从17楼直接滑到7楼,险些酿成大事故。

由于楼道进水,每逢下雨物业管理部门将整个楼宇的出入口全部用铁板和沙袋堵住,一堵就是好几天,行人只好从约50厘米高的铁板和沙袋上迈过,原告及家人几次摔倒,身体被铁板划伤,严重影响了原告和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被告接到此情况的投诉后,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迟迟不予解决。

该楼的业主们在无奈的情况下,6月14日有50余人自发到被告处讨说法,强烈要求解决排水设施和支付违约金的问题。但被告只答复可修排水设施,对支付违约金只字未提,排水设施维修工程于6月30日完工。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以及住建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被告应当向原告赔偿违约金。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10名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10名原告违约金合计13万余元。

被告:

案涉排水工程经质量验收合格无责

新通实业答辩认为,案涉排水工程经质量验收合格,项目已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案涉房屋符合交付条件,排水工程已达使用标准,不存在违约,无需赔偿。

此外,原告诉称的涉水情况,有客观不可抗拒因素,与降雨量大且集中,给市政排水管网有效及时排水加大了难度,造成小区内的雨水短时间内未能排除有关,与被告无关,原告诉请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根据市气象局出具《气象证明》反映,原告所称的5次严重水浸日期,降雨量等级均为暴雨或者大暴雨,该短时间内的降雨量已经远远超过日常降雨量。

此外,在涉水情况发生后,被告立即采取了相应措施防止内涝发生,避免了损失进一步扩大,但原告却颠倒是非,以此反推被告排水设施于6月30日才完工这明显是错误的。

焦点

室外公共排水基础设施是否达标

关于室外公共排水基础设施是否达标,原告认为,首先,在《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布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质量报告》中并未明确提到室外排水合格,有些验收结论仅是“一般”。

而出现浸水问题后,被告承诺做完改善工程后可防止小区内路边积水。但工程结束后,9月7日又出现积水,险些进入楼道。被告在9月中旬修建了两条排水沟,10月中旬至27日,又修了一条,总共在该栋前左右修建了3条排水沟,多次反复修建长达4个多月,从这一行为来看,证明原告居住的楼宇在交楼时,室外排水基础设施就没有达到使用条件,违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承诺的约定。

被告辩称,修缮排水沟等是为业主着想,不能作为指证的依据,不能用浸水来反推小区的基础设施不合格。反复修建只能算维修,不属于基础设施不合格。原告补充,既然修缮排水设施属于保修、维修,那么交楼的房屋维修内容和期限为什么没包括这一项。被告认为,《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布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质量报告》已经显示为验收合格,就证明被告已经履行了义务,则赔偿违约金没有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