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国税部门半年共减免税额9万余元

18.06.2015  10:48

  梅州网讯 继去年10月,我国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月销售额提高至3万元后,今年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再度升级,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从10万元上调至20万元,受惠面进一步扩大。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平远全县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有43户,受惠面100%,共减免税额9.61万元。

  该县国税局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纳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部署中,税收管理员分赴各家小微企业,及时将减税“红包”送到小微企业,确保每一户小微企业都知晓并掌握政策,并邀请小微企业代表参加纳税人座谈会,倾听企业的心声和诉求。下一步,该县还将进一步完善制度、简化手续,将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为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打下坚实基础。

  (平税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