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启动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 可直接网上申请飞行
昨日,深圳地区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启动暨综合监管平台上线试运行发布会在深举行,宣告以综合监管平台高效连通用户与管理部门,坚持空地联合、管放结合、多部门协同管理无人机的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今后无人机用户可直接登录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进行飞行申请。
打通军航、民航、地方政府
三方管理系统
据悉,深圳地区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工作由南部战区空军参谋部、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深圳市人民政府等单位共同组织,试点制定《深圳地区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方案》并出台了《深圳地区无人机飞行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日前已通过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
据记者了解,此次在深圳试点发布会上线的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是具有创新性的监管平台,也是我国首例将军航、民航、地方政府三方管理系统打通,并实地部署在各管理部门的无人机管理系统。该平台由国家空域技术重点实验室负责总体架构,民航第二研究所等科研单位共同开发,主要由空域管理部分、民航管理和飞行信息管理服务部分、公共安全管理部分和用户服务部分组成。
其中,空域管理部分主要实现空域划设、审批、发布,飞行计划申报与审批,飞行动态实时监控等功能;民航管理和飞行信息管理部分实现监视信息采集处理、民航飞行安全评估、用户信息管理等功能;用户服务部分主要实现用户注册、信息查询、飞行计划申请、报送飞行动态信息、通知通告提醒等功能;公共安全管理部分实现公安备案、飞行实时监控、侦测反制设备联网等功能。
微型无人机禁飞区外飞
无需申请
为更好地保障空域运行安全,精细化运用空域资源,本次试点基于网格化的空域管理技术,划设了微型和轻型无人机的管控空域及适飞空域,既有效避开敏感地区、确保多方安全,又尽可能满足了无人机用户的飞行需求和行业发展需求。
据悉,《深圳地区无人机飞行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将部分运行场景的飞行计划申请与批复流程作出适当简化:微型无人机(空机重量小于0.25千克)在禁止飞行空域外飞行,无需申请飞行计划;轻型无人机(同时满足空机重量不超过4千克,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7千克)、植保无人机在相应适飞空域内飞行,可同步实现飞行计划审批和实时动态信息报送;国家无人机在飞行安全高度以下遂行作战战备、反恐维稳、抢险救灾等飞行任务,可适当简化飞行计划审批流程。同时,将紧急任务飞行申请时限由现行“1小时前”调整为“30分钟前”。
此外,针对小、中、大型无人机的飞行活动,考虑到其对安全的影响程度,试点采用相比轻微型无人机更为严格的方式进行管理。如开展飞行活动,必须先于飞行前5个工作日进行空域申请,并在获得空域使用许可后的飞行前一天15时前,提出飞行计划申请,军航飞行管制部门将在拟飞行前一天21时前给予答复。试点摒弃了传统的纸质化老旧申请方式,改为开放统一的电子化服务平台,无论是空域申请还是飞行计划申请都可通过平台便捷地进行。
据悉,深圳地区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用户服务端网址为:www.utmiss.com。即日起,无人机用户可直接登录网址进行平台注册及飞行申请。
责任编辑: GDN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