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致病菌限量》今起实施

01.07.2014  12:01

  本报讯  (记者李玉娇  通讯员唐智华) 卫生部首次制定的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今日起正式实施。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标准正式实施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新标准或采取相应控制措施,我市正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加强监管并对重点食品加强抽检。

  据了解,《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对肉制品、水产制品、粮食制品等共11大类预包装食品分别制定了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5种致病菌的限量规定。此次纳入规定的11大类食物绝大多数为细菌性食物中毒风险较高的预包装即食食品、肉制品、水产制品、即食蛋制品、粮食制品、即食豆类制品、巧克力类及可可制品、即食果蔬制品、饮料、冷冻饮品、即食调味品、坚果籽实制品等。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市正在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同时,向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对新标准规定的宣传。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新标准规定或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严格控制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微生物。该标准实施后,在实施日期前已生产的食品仍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此外,我市食品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照食品中致病菌限量这个标准,对食品中致病菌进行检验,特别是对纳入规定的重点相关食品,例如,盐焗肉制品、即食豆类制品、糕点等的抽检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