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生鲜家禽加工经营卫生范围 》意见的通告

21.10.2014  20:01

      粤卫通〔2014〕11号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部署,省卫生计生委组织起草了《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生鲜家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现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4年11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我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
   传真:020-83813806,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广州市先烈南路17号(邮编510060)。

附件: 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生鲜家禽加工经营卫生范围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