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倒逼食品从业者 强化守法意识

18.09.2015  07:32

东莞时间网讯     昨日上午,东莞市新《食品安全法》宣贯大会召开,邀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法规处副处长缪志斌授课。副市长喻丽君出席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我市将集中开展新《食品安全法》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会议指出,新的《食品安全法》贯彻了中央对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从民事和刑事等方面强化了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新法的实施,将有利于整个食品行业水平的提升。

一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更加到位。新法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承担主体责任,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二是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更加完善。新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三是特殊食品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新法对 保健 食品管理新增多项规定。例如,改变过去单一的产品注册制度,对保健食品实行注册与备案双规制;明确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功能目录的管理制度,对使用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规定原料的产品实行备案管理等。新法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增设新规定。

四是新兴食品业态管理更加规范。修订后的新法对互联网食品交易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了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三项义务,即一般审查义务、管理义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

五是食品安全守法意识更加强化。新法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突出民事赔偿责任、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增加规定了信用记录制度,充分发挥重典治乱威慑的作用,增加违法者的违法成本,让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敢以身试法,从而倒逼食品从业者强化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