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四期食品抽检 揭阳一企业产品质量不合格
广东抽检15大类298批次食品样品
3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
南方日报讯 (记者/牛思远 实习生/周漉珊) 8月12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官网发布了2015年第四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告。公告显示,7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粮食及其粮食制品等15大类食品298批次进行抽检,发现内在质量不合格食品3批次。
不合格食品涉及三家企业分别为:连州市金源河粉厂2015年6月9日凌晨四点生产的河粉不合格,揭阳市榕城区梅云永轩食品厂2015年5月13日生产的规格为150克/罐的酥肉松不合格,深圳市田园农产品有限公司2015年4月30日生产的规格为1.0kg/包的“旺丰”牌罗汉笋不合格。
依据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等判断标准,可知连州市金源河粉厂的河粉及揭阳市榕城区梅云永轩食品厂的酥肉松的不合格项目为大肠杆菌群,而深圳市田园农产品有限公司的“旺丰”牌罗汉笋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
据了解,大肠杆菌来自于人或者温血动物的肠道。其卫生学意义:一是作为食品受到粪便污染的指示菌,表示食品曾受到人或者温血动物的粪便污染。二是作为肠道致病菌污染食品的指示菌,因为大肠菌群与肠道致病菌来源相同。保证食品中不存在大肠菌群实际上并不容易做到,重要的是其污染程度。一些标准规定了大肠菌群指标限量值,作为控制污染的容许程度。但是,连州市金源河粉厂的河粉及揭阳市榕城区梅云永轩食品厂的酥肉松所包含的大肠杆菌群并不在指标限量范围内。
而深圳市田园农产品有限公司的“旺丰”牌罗汉笋所使用的二氧化硫,超出了国家有关范围和标准使用。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二氧化硫对食品有漂白和防腐作用,使用二氧化硫能够达到使产品外观光亮、洁白的效果。但是,二氧化硫的过度使用,将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广东食药监局表示,已责成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可在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