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制办组织召开《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立法专家论证会

04.03.2015  20:06

     

为贯彻党的十八精神、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有关规定,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2013年9月5日,广东省法制办在广东大厦组织召开了《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立法专家论证会。会议由省法制办主持,邀请了食品安全专家、公共管理专家、法学专家和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律师代表、行业协会代表参加论证。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卫生厅、省农业厅、省海洋渔业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越秀区洪桥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听取专家意见。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吴圣明同志代表起草部门就《条例(草案)》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作了介绍,从《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以及我省食品安全监管的现实需求等角度分析了我省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并对条例的起草过程作了说明,对主要的制度设计进行了解读。与会各位专家代表就《条例(草案)》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从条例框架结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界定、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实施登记管理、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条件的设定以及生产经营的食品种类等多方面提出了专业意见。与会专家认为,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大部制改革的背景下,制定监管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地方性法规,时机是非常适宜的;《条例(草案)》体现了“宽准入、严监管”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机制,通过合理的制度建设,将在保障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提升食品小作坊和小摊贩从业者的生机与活力。专家还建议,应当学习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管理经验,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实行食品安全分级管理制度,以提高执法效率,节约行政资源。       

      省法制办负责同志对论证会进行了小结,并表示将认真研究采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在立法中更好的体现服务型政府的理念,为我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交高质量的法规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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