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食品用塑料膜(袋)、容器和工具省定期监督检验情况通报

01.08.2014  00:59

  一、基本情况

  为加强我省食品接触材料生产环节监管工作,省质监局在2014年5-6月组织开展了食品接触材料省定期监督检验。主要抽查了食品用塑料膜(袋)、容器和工具共3类产品,抽检样品780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4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79 %。

  二、抽检具体情况

  (一)食品用塑料膜(袋)

  本次抽查了351批次食品用塑料膜(袋)。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苯类溶剂残留、溶剂残留量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甲苯二胺、蒸发残渣、水蒸气透过量、断裂标称应变(纵、横向)、拉伸强度、拉断力(纵、横向)、断裂伸长率(横向)等项目进行检验,发现9批次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56 %。不合格项目有苯类溶剂残留、溶剂残留量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断裂标称应变(纵、横向)、拉伸强度、拉断力(纵、横向)和断裂伸长率(横向)。

  (二)食品用塑料容器

  本次抽查了281批次食品用塑料容器。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高锰酸钾消耗量、锑(以Sb计,4 %乙酸)、甲苯二胺(4%乙酸)、酚(蒸馏水)、乙醛含量、脱色试验、蒸发残渣(正己烷)、重金属(以Pb计,4 %乙酸)、跌落性能、密封性能等项目进行检验,发现1批次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36 %。不合格项目是蒸发残渣(正己烷)。

  (三)食品用塑料工具

  本次抽查了148批次食品用塑料工具。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耐污染性、甲醛迁移量(4%乙酸)、氯乙烯单体、高锰酸钾消耗量、脱色试验、蒸发残渣、重金属(以Pb计,4 %乙酸)、锑(以Sb计,4%乙酸)、耐低温性、耐干热性等项目进行检验,发现4批次产品(密胺餐具)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70 %。不合格项目是耐污染性。

  三、后处理措施

  省质监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市质监局依法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理,包括要求有关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落实整改;将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专项抽检力度等措施。

 

  附件:2014年广东省食品用塑料膜(袋)、容器和工具省定期监督检验不合格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