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20.06.2014  12:52
  根据《广东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潮州市院积极争取党委的重视支持,加强对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效开展专项监督活动,通过线索排查,已立案监督4件。

  一、建立机制,加强协调,形成打击合力。全市检察机关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指定专人定期沟通执法信息,排摸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案件线索。加强对专项监督适用法律问题的研究,及时解决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在行为性质、鉴定标准、鉴定意见、证据规格等方面的分歧,统一执法认识,形成打击合力。

  二、查账走访,逐案排查,找准监督切入点。不定期开展走访检查活动,深入行政执法单位实地了解办案实情,要求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统一整理出2011年以来查处的涉及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情况目录,摸排涉嫌犯罪而未移送司法机关或移送后未立案的案件线索。如在审查市林业局《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行政执法机关办案情况自查表》中,发现4宗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行政处罚案件存在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可能,随即展开调查,并根据掌握的情况向该单位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相关单位已予以立案侦查。

  三、提前介入,后续跟进,巩固监督成果。加大与侦查部门的沟通联系,侦监部门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多次组织办案骨干参与案件讨论,深入分析案情,提前预判证据收集的情况,引导侦查取证,为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加快办案进度、保证办案质量打好坚实基础。市院统一制作《立案监督案件跟踪监督登记表》,要求各县区院侦监部门对涉及专项行动的立案监督案件进行跟踪,落实专人负责跟进,实时掌握案件办理的每个环节的进展情况,全程跟踪备案,巩固立案监督的成效。

(编辑:杨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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