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正式实施

02.08.2014  04:55

  广东新闻网广州8月1日电 (郭军  黎锐恒)记者1日从广州南沙检验检疫局获悉,历时5年制定的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以下简称《规例》)即日起正式实施。
  《规例》涉及蔬菜、水果、谷物等初级农畜产品和果汁、面粉、食用油等加工食品,覆盖了360种实物除害剂,以及7083个项最高残余标准及再残余限量标准。食品中除害剂残余超出限量标准即属违规。
  与现行执行标准相比,新标准归管的产品种类和农残项目均成倍增加,出口(供港)食品生产企业的经营成本以及产品违规风险大幅增加。种植基地使用禁用农药或者农药残留、有毒有害物质超标1年内达到3次的,生产加工企业被通报质量安全不合格1年内达到3次的,将被取消备案资格。
  检验检疫部门表示,供港食品生产企业要全面了解《规例》要求,完善企业食品安全员管理制度和原料验收制度,加强企业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建立风险防控计划,提高自检自控能力,不断提升供港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为确保供港澳食品符合新标准,广东检验检疫局从2013年开始,就采取多项措施针对《规例》内容及实施要求,在全广东800多家供港食品基地进行多方宣贯和协调,面对面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