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南极磷虾油连保健品都不是

13.11.2015  19:01
国家食药监总局称,磷虾油可在普通食品中使用,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截至目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未批准过含磷虾油原料的保健食品。

近日,有媒体报道部分公司宣传“南极磷虾油保健品”功效强大、包治百病。为避免消费者上当受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近日发出提醒,磷虾油不能替代药品,也未批准过含磷虾油原料的保健食品。

据悉,磷虾油来源于磷虾科磷虾属南极大磷虾,经水洗、破碎、提取、浓缩、过滤等步骤制得,是卫生计生委于2013年批准的新食品原料。按照规定,每天食用量≤3克,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海鲜过敏者不宜食用。

在某大型网络购物平台上,南极磷虾油原料的批发价达到800-1200元一公斤不等,生产厂家遍布全国。而胶囊类的产品,则大多自称从澳洲、美国、加拿大等地进口。商家称,磷虾油含有EPA和DHA,对心血管、神经、骨骼和关节、视力、皮肤保健等均有健康益处。而记者在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上查询得知,药品和保健食品类目均不见“磷虾油”的踪迹。

国家食药监总局称,磷虾油可在普通食品中使用,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截至目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未批准过含磷虾油原料的保健食品。

总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应注意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不能将保健食品作为灵丹妙药。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代替其他食品,要坚持正常饮食。食用保健食品要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的选择,切忌盲目使用。食用保健食品应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消费者可以在总局网站查询核对产品是否有保健食品标识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等信息。遇有虚假宣传产品疾病治疗、预防功能的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可拨打12331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