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经营野生动物!东莞市餐饮行业协会发出关于疫情防控的倡议

29.01.2020  13:35

近日,东莞市餐饮行业协会向我市餐饮单位发出“餐饮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倡议”,倡议餐饮单位密切关注国家权威部门及各地相关部门的防控信息发布,加强卫生安全措施,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该倡议通过“东莞市餐饮行业协会”官方公众号发布,具体倡议书内容如下:

倡议书

关于餐饮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倡议

全市各餐饮单位:

根据广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我会特向全市各餐饮单位发出倡议:

一、密切关注国家权威部门及各地相关部门的防控信息发布,并按照属地行政部门要求及时应对、配合,做好有关防控工作,保持沟通及反馈机制。

二、所有餐饮单位暂停举办或承接所有节庆活动,防控集体聚餐风险,最大限度减少集体聚餐活动,人数较多(100人以上)的聚餐活动应主动与客户沟通改期。

三、禁止经营竹鼠、果子狸、狗獾等一切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在经营场所、招牌、菜单中宣传含有野生动物字眼的菜式。

四、严禁在餐饮场所饲养、屠宰活禽坚决执行只能采购使用鸡、鸭、鹅和猪、牛、羊等禽畜产品的规定。

五、 切实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工作要求,经营的畜禽肉类应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切实做好进货台账登记,保障食品来源安全。

六、加强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发现有咳嗽、发热症状员工要立即加强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发现有咳嗽、发热症状员工要立即停止上班,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七、对前往或途径疫情发生地员工应劝其自我隔离,隔离期观察无异常后方能上岗。

八、员工应佩戴口罩上岗,每天及时更换口罩。加工操作食品前必须按照七步洗手法对手部进行洗手消毒,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九、强化餐饮服务场所消毒工作,午市、晚市结业后应对营业场所进行消毒,保持营业场所空调、新风系统正常运转,定期对空调过滤设备进行清洁消毒。

十、每餐次餐具、加工用具必须经充分消毒方能使用。可定期对食堂餐厅地面、电梯空间进行消毒。

十一、强化加工过程操作规范,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落实食品加工、贮存、供餐环节各项要求,确保食品烧熟煮透。

十二、做好消费者引导,对消费者进行发热症状提醒,如发现就餐顾客存在咳嗽、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劝离,有条件的餐厅建议配备红外测温设备;强化外卖食品防控,外卖外送使用的保温箱、车辆等应进强化外卖食品防控,外卖外送使用的保温箱、车辆等应进行每2小时进行酒精消毒,送餐人员应佩戴口罩送餐,并保持身体健康。

十三、对从湖北地区节后回流员工,优先安排年休假延迟上班时间,上岗前进行必要的测温检查,避免发热员工上岗。

十四、根据人社部《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

东莞市餐饮行业协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全媒体记者 冯静

全媒体编辑 钟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