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当街卖蓝孔雀供食用 人工饲养需办执照
日前,梅县区楣杆北路的一家餐馆当街贩卖活孔雀引起不少市民的关注,蓝孔雀是否属于国家保护动物?饲养宰杀食用蓝孔雀会不会触犯国家法律?昨日,带着市民的疑问,记者到现场调查了解,并采访了林业部门。
●本报记者 罗诚浩
走访调查
餐馆当街卖活蓝孔雀400元一斤
在楣杆北路梅县区新城中心小学附近一家名为珍馐食府门前,记者看到,几只活蹦乱跳的孔雀被关在笼子里(如图),笼子上的广告牌写着“今年过年吃什么,要吃就吃蓝孔雀”。广告还标明“活体整只2000元(5斤左右),提前5天预订”。记者询问老板饲养孔雀是否要有相关证件,老板回应称肯定需要证照,但是记者在餐馆内只看到营业执照挂在墙上。
记者跟餐馆老板攀谈后得知,这些孔雀实为蓝孔雀,是在北京饲养的,属于国家允许饲养的动物。“《本草纲目》里有记载,蓝孔雀营养价值高,能解百毒。”老板介绍说,从去年12月份开业到现在已经卖了40多只,以后准备在梅州开饲养场,这样能降低运输成本,让普通百姓都能吃得起。
林业部门
蓝孔雀饲养宰杀需取得相应证照
随后,记者从林业部门了解到,孔雀分为绿孔雀和蓝孔雀。绿孔雀又名爪哇孔雀,分布在中国云南省南部,为中国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不能买卖,更不能捕杀食用。蓝孔雀又名印度孔雀,分布在印度和斯里兰卡,属于一般保护动物,可以食用。
据了解,目前蓝孔雀的人工饲养技术较为成熟,在得到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养殖。另外,蓝孔雀的人工养殖跟饲养家禽一样,但应申请《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若有经营加工行为,还需《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相关的动物防疫证照也应具备。
此外,林业部门还提醒广大市民,虽然国家并不禁止私人饲养蓝孔雀,但不倡导老百姓在家里面养殖孔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