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局,怎么约?纪委如是说
“饭局”对中国人而言,是重要的社交方式。尤其是值此中秋国庆佳节来临之际,各种名目的饭局邀约渐渐多了起来,去还是不去? 华南理工大学纪委给你支招,那就是赴饭局前做好“三问”。
谁买单?私人聚会“公款买单”是大忌
正常的公务接待、公务宴请,请按标准、按要求来,用公款买单没问题。2013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已经为公务接待划出了不可逾越的“红线”,也让正常的公务接待区别于公款吃喝。教育部办公厅也印发了《教育部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公款报销接待费用的审批制度。但是,倘若私人聚会用公款买单,用公家的钱慷私人之慨,搞公款吃喝,这是万万不行的。对此,不仅买单者要“被处理”,而且参加聚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也会“被牵连”。
所以,公职人员在参加私人聚会的“饭局”之前必须问清楚,这顿饭到底是谁买单?如果是公款吃喝,坚决不能去,并要对召集人进行劝阻。否则,不仅买单者要“被处理”,而且参加聚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也会“被牵连”。另外,以培训费等名目报销公款聚餐的费用,偷梁换柱,同样也是不允许的。
和谁吃?“有目的”饭局千万去不得
2010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就已经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公款吃喝不可以,那么“私款”买单的饭局就一定可去吗?对于公职人员而言,也不尽然。某些“私款”“饭局”表象是联络感情,实际上多半是“有所求”、“有目的”的,因而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职,必须坚决拒绝。另外,以同学会、老乡会、战友会等名义举办的带有明显搞政治化“小圈子”、“小团体”,拉帮结派、称兄道弟、搞“山头主义”那一套的“私人”聚餐活动,也应明确拒绝或自觉回避。
在哪吃?高消费豪华饭局不能去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工作餐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对于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而言,不得出入私人“会所”,更不得在私人“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或参与他人安排的吃请。
一般而言,“会所”往往好辨别、容易判断,大家警惕性也比较高,中央明令禁止后,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能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但一些貌似平常的地方,如单位食堂,农家乐,一旦穿上了“隐身衣”、躲入了“青纱帐”,其奢华程度不亚于会所,可以提供超规格、高标准接待等,往往藏着“温柔的陷阱”。领导干部对于这样一些地方更要多个心眼,多留点心,在类似“豪华食堂”、“超标准农家乐”安排的私人饭局,也应明确拒绝或自觉回避。
此外,除了饭局不能随便约外,纪委还说,这些活动也是禁止的哟:各级党员干部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等。(图文/纪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