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醉闹事咬民警 酒醒认错悔莫及

18.05.2017  15:53


5月12日,广州市荔湾区十八甫路上演了荒唐的一幕:一名男子酒后报警自称被打,民警在处警期间,该醉酒男子不断对民警吐口水、推搡拉扯、大声辱骂,并咬伤了前来支援的值班民警。该男子王某已被广州荔湾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5月12日晚上,荔湾区公安分局华林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在十八甫路口有两人在打架,需要民警到场处理。接报后,值班民警带领辅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

民警到场后向报警男子询问有关情况,发现该名男子浑身酒气、口齿不清,并称自己被打,但施暴人员已不知去向。了解到情况后,民警欲带该醉酒男子回所进一步调查了解情况,但该名男子不仅不配合民警,反而仗着酒劲辱骂民警、辅警。民警进行劝告,该男子丝毫没有停止辱骂,并且不断向民警吐口水、推搡拉扯,导致大量群众围观并造成现场交通堵塞。

为迅速控制事态、恢复交通畅通,处警民警果断联合到场支援的民警林警官将醉酒男子制服,在带离现场过程中,执勤民警遭到该男子的打踢挣扎及其家属的拉扯阻挠,最终将该男子带上警车。该男子趁民警不注意,突然张嘴紧紧咬住林警官左边大腿不放,致林警官左大腿受伤流血。林警官忍痛在现场警力协助下,将该男子及其家属带回华林派出所处置。

经法医鉴定,确定被咬民警伤情为轻微伤。经调查,醉酒闹事男子王某(41岁,河南省上蔡人)因经济纠纷与朋友发生肢体冲突,遂报警自称被打,后辱骂、咬伤现场民警。王某对其妨害公务的行为供认不讳。“当时借助酒劲,不计后果咬伤了民警,现在觉得后悔莫及。”酒后清醒的王某说道。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荔湾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中。

警方提示:

第一,公安机关坚决维护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合法利益,对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同时,每位公民有法律义务配合公安民警开展执法。

第二,一般情况下,市民遇见民警执法,无关人员请勿在现场围观,以免造成秩序混乱。

第三,喝酒应注意健康科学、适量有度、文饮雅酌,以免醉酒后给本人、亲友和社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