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戈平:香港政制发展的主导权属于中央

17.05.2015  02:11

  中新社香港5月16日电 (记者 赵建华)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饶戈平16日在港表示,包括普选在内,香港的政制发展不属于自治范围。香港的政治体制由基本法规定,包括普选在内的政制发展由中央规定。对于香港要不要普选、按照何种原则推进以及普选的时间表、怎样实施等,中央都拥有主导权和最终决定权。

  当天在香港回答媒体记者提问时,饶戈平表示,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国是单一制国家,单一制国家的权力属于中央,由中央授权给地方。尊重宪法,就要尊重中央对地方的管治权,尊重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落实普选。

  饶戈平强调,看待普选,不仅要从香港的角度看问题,也要从国家、全局的角度看问题。香港是国家的一部分,是中国的香港,既要看到香港本身的利益,也要看到国家的利益。国家的整体利益和香港的利益是一致的,香港与内地之间的共同利益、根本利益,远远超过两地之间的差异。国家好,会更加扶持香港发展。

  1997年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饶戈平表示,治权是主权最核心的内容,主权与治权不可分割,不可以设想没有治权的主权会怎样,也不可以设想主权不会表现为治权。当年中英谈判时,英方曾提出以“主权换治权”,遭到中方毫不犹豫地拒绝。中方坚持治权与主权的统一。

  饶戈平还表示,港英时期,香港从来没有普选。回归后,根据基本法建立了民主制度。特区政府如今提出的普选方案是历史上最民主的选举安排。有人将普选方案说成是“不民主”、“假普选”,这缺乏根据。普选方案如被特区立法会否决,香港的普选将被推迟,这对香港不利。多数香港市民支持如期落实普选,香港市民应该判断香港的真正利益所在,通过比较选择,作出理性判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