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严于“新国标”

27.08.2014  11:56

  ●本报记者  罗诚浩

  今年7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正式实施,这是该标准13年后的再度修订,被称为“最严国标”。日前,记者从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了解到,梅州市政府于2013年决定实施梅州市环保能源发电(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的建设,初步拟选址在奇龙坑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用地。目前,项目进行到了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阶段,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然而,有不少市民向本报反映,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是否会影响居民生活,是否会破坏梅城优美的环境。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新国标”严格控制污染排放,我市首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对于环境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现行垃圾填埋场

  难适应城市发展

  沿着省道223线一路前行,在一座小山后面有一处垃圾填埋场,这个名为奇龙坑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是梅州城区唯一的垃圾填埋场,记者近日跟随工作人员一路盘山而上,只见郁郁葱葱的树林后面有一个巨大的垃圾填满坑,远远地就能闻到阵阵臭味,工作人员不断在进行垃圾的清理。现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梅州城区及周边乡镇每天产生近600吨生活垃圾,且随着城市发展呈每年递增趋势。

  据了解,奇龙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主要填埋梅州城区、周边乡镇和畲江工业园、东升工业园等的生活垃圾,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400吨,虽然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但目前实际每天进场的垃圾达600吨,远超出填埋场的设计负荷。“从2011年的生活垃圾全年进场总量18.2917万吨,到2013年的21.7564万吨,梅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的形势凸显严峻。”该工作人员表示,几年后梅城的生活垃圾将无处“安放”,而且垃圾填埋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填埋的垃圾残留着大量的细菌和病毒,还潜伏着沼气、重金属污染等隐患,如果处理不彻底,会对土壤和水质造成一定的影响。

  我市垃圾焚烧项目

  比“新国标”更严格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7月实施的生活垃圾焚烧新国标中对于二噁英的限制要求是0.1ngTEQ/m3,比原标准1ngTEQ/m3,降低近十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研究所研究员李丽解释,新标准对二噁英的控制要求已是世界上最严格的,与欧盟和其他发达国家的水平相同。记者还了解到,除此之外,垃圾焚烧厂产生的颗粒物、重金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均大幅收紧,比如二氧化硫减排量就高达60%以上。

  市城综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我市新建的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在恶臭、烟气、废水等处理上都参照欧盟标准来实施,其中恶臭处理采用焚烧炉高温分解和活性炭吸附、除臭剂喷洒等设施;烟气处理则采用“SNCR+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的组合烟气净化系统,经处理后烟气达标排放。该工作人员表示:“相比新国标,我市筹备建设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其中氧氮化物(NOX),氧化氢(HCL),镉、铊及其化合物(以Cd+Tl计)的设计排放限值比新标准更严格。”

  值得注意的是,在废水处理方面采取全部收集进厂后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对外排放。“废水经处理后进循环水池作为厂区中水回用于冷却塔补水及周边绿化用水”该工作人员表示,垃圾储坑及渗滤液收集池、调节池等污水存放和处理设施均采取严密的防腐防渗漏措施,防止出现垃圾渗滤液的渗漏而污染地下水。

  展望

  链 接

  国家重点发展生活垃圾焚烧

  随着全省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我市城区扩容提质的步伐加快,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已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内容。

  国家“十二五”规划将垃圾焚烧提到了重点发展的高度,2012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规划》表示,“十二五”期间全省规划建设36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能力约为4.31万吨/日;到2015年,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不低于65%,到2020年,力争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达到75%以上。另外,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在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城区重点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